关于澳洲学生监护人签证的几个误区释疑

发布时间:2007-5-3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学生监护人签证(Student Guardian Visa, 签证号为580),通常用于到澳大利亚为18岁以下学生作监护人的签证。如果学生已年满18岁,则监护人必须有极特殊的理由才能申请此类特殊签证。

从一些留学生所提的问题来看,有关此类签证存在一些误区,其中最大的误区是认为只有父母才可以申请监护人签证,其次是认为陪读签证持有人可以打工,再其次是认为陪读签证持有者不可以读书,还有是有关签证的有效期问题,最后是有关健康保险方面的误区。

有关陪读签证的移民条例规定,有资格申请监护人签证的人远远不止学生的父母,只要年满21岁学生的亲戚都可以申请监护人签证,这些亲戚包括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叔舅姑姨、堂(表)兄弟姐妹,即使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也不受影响。

陪读签证本质上是一张访问签证(Visit Visa),凡是访问签证都不允许工作,所以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也有8101条件限制,不允许在澳打工;然而,一如访问签证可以在澳进行短期学习,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也可以在澳学习,比如学英文,前提是课程长度不超过3个月。

一般说来,监护人签证持有人所持签证的有效期取决于所陪读学生什么时候达到18岁,即最长有效期到所陪读学生达到18岁;移民政策规定,该签证最长有效期为五年。

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专门为海外学生创设了一种特殊的医疗保险,但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不能申请这种医疗保险,而必须购买用作澳临时居留用的相对贵得多的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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