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体制介绍

发布时间:2007-4-29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法国高等教育体系多元化,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教学目标,而课程设置和入学条件亦各不相同,基本上可分为三大教学机构。

大学:招收持有法国高中会考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分短期及长期学制,并在各学科实施基础及应用性教学,同时亦培训学生进行科研活动。

短期学制:

——在高中开设高级专科班(STS),学制两年(包括实习期),目的是培训各行各业专门技能,高中考试合格者可报大专院校,完成高级技术文凭(BTS)。

——大学工学院(IUT),入学资格须通过高中考试,主要是培养工程技术科研人才,学制两年,当中包括在企业实习十个星期,毕业后获颁发专业文凭(DUT)。

长期学制:

——目标为培养师资,科研人员以及理工、司法、经济、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法国大学教育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期三年,通过考试,获颁学士文凭。

——第二阶段即第四学年,课程修业并通过论文答辨,获颁发硕士文凭。第五年则是修读博士学位阶段。

——第三阶段:博士班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

高等专科学院:入学要求严格,学生要通过高中会考,再上一至两年学习预备班,或经普通大学一至两年学习后,参加入学考试始可进入高等专科学院,该类院校尤其适合外国学生报读。一般而言,竞争非常激烈。在五年学制之内(包括预备班)为政府部门,工商界,服务行业培养工程和高级职员。法国一共有二百多间工程学院和五十多所工商管理学院。

其他高等院校:亦提供多项高水平的专业课程:如艺术品、建筑、司法及行政管理等学科。

因法国跟其他国家学制不同,所颁文凭无法类比,赴法学生的学历应由其选读学校的学术委员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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