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准证 - 政府/政府辅助/自主学校类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7-5-27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距离学校开学日期,首次申请者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递交以下资料。

申请学生准证所需之基本材料

* 表16 、表V39S、表V39Q 和表V103 各一份。所有表格正确填写,并由申请人、本地担保人在相应栏目签字。你可以在此下载 Adobe Acrobat Reader 软件,以便正确显示和打印表格。表格下载可能需要 费些时间,请等待;

* 一张近期彩色或黑白护照型照片,贴在表16的右上角;

* 申请人有效旅游证件的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 申请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地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学校致移民与登记局的录取通知原件。从通知发出日至申请材料递交日,应不超过一周。

申请学生准证所需之附加材料

如果申请人父母或继父母一方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须提供:  

* 该家长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关于申请人的扶养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该家长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关于申请人的扶养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该家长的就业情况说明(须提供目前工作的起始日期、担任的职务和月薪等信息)。如果该家长是自雇人士,则出具营业执照(电脑打印件)。这些文件的出具日期应该在一个月之内;

* 该家长在过去的一年内每月交纳的公积金证明;

* 该家长在过去三年内的收入税评估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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