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07-5-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录取批次的安排

  香港中文大学已被列入国家第一批录取重点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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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将分设文、理、工、商四个学科门类,文科类包括文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理科类为理学院;工科类为工程学院;商科类为工商管理学院。

  根据上述分类,香港中文大学在每学科门类分设下列「奖学金基础班」及「基础班」,合共八门类基础班。香港中文大学只招收普通本科生。

  文科基础班(奖学金)

  文科基础班

  理科基础班(奖学金)

  理科基础班

  工科基础班(奖学金)

  工科基础班

  商科基础班(奖学金)

  商科基础班

  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同批录取控制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择优而录。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考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10分以上。商科基础班(奖学金)及商科基础班的成绩要求较高,英语成绩须达120分以上。

  在报考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将考虑报读第二志愿的考生。非奖学金基础班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及专业志愿差。

  同时选择奖学金及非奖学金基础班专业志愿的考生,倘成绩未能达至奖学金班的录取线,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班的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因招生名额不多,提档比例当灵活处理。录取时,香港中文大学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在个别省/市对招生计划进行少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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