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西兰留学就业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4-9-2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新西兰的就业管理工作涉及到劳工部下面的职业介绍、特殊群体就业和移民管理三方面业务。除了移民管理是研究外国人到新西兰就业的工作外,职业介绍和特殊群体就业都是为国内求职人员服务的。
    (一)新西兰的就业服务
  新西兰劳工部门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全国有近千人,分布在全国的69个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大的一般有30~40名工作人员,小的有3~4名工作人员。目前,新西兰求职人员20万人,就业服务中心每年能介绍其中的25%就业。
  按照新西兰的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和企业通过就业服务中心求职或招聘雇员都是自愿的,不能强迫。企业可以自行登报招聘,也可以通过熟人介绍或在厂门上张贴招工启示来招聘,所以就业服务中心全靠搞好服务来争取求职者和企业。就业服务中心经常派信息员到企业去,惧要了解企业需人的信息,为企业推荐雇员。就业服务中心无论是为求职者还是为企业提供服务都是免费的。
  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收集企业需人信息,为求职者登记,对来登记的求职人员进行分类(如短期失业者和长期失业者,从事复杂劳动者和从事简单劳动者),然后对需求双方的条件进行分析,挑选合适的求职者推荐给企业。有关求职者职业能力的培训,由教育部门负责,职业介绍所只负责培训求职者如何估计和介绍自己,如何与雇主交谈。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全部运用计算机管理,不管是求职登记还是招雇需求都输入计算机,用计算机进行汇总处理。全国职业介绍所的计算机都已联网,这样就使求职者和企业有更广泛的选择余地,也便于劳工部门掌握情况,随时可将全国职业介绍情况通过计算机统计打印出来。
    (二)特殊群体的就业
  新西兰的就业服务工作是比较细密的,除了对普通求职人员提供服务外,还专门研究和解决一些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比如对土著毛利人、妇女和长期失业者等都采取了一些特殊政策和办法,帮助他们就业。
  在土著民族聚居的地区,劳工部门在进行评价和论证后,向政府提出建议,提供资金支持当地开发一些经济项目,通过发展当地经济来增加就业岗位,促进该地区的就业工作。但这种资金是无偿提供的,项目建成后,劳工部门不直接参与所建项目的经营管理,与该项目也不再发生关系。
  为解决妇女的问题,劳工部门1987年制定了《产假与就业保护法》,对妇女的就业权利予以保护,规定不能因女工怀孕和生育而解雇她们。同时,劳工部门还规范和促进非全时工作制度的发展,增加更多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
  为解决长期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新西兰政府还采取一些鼓励政策。对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在审查其提出从事个体经营的报告后,送商品贸易中心审核,拨给其一定的补助费,一般头6个月每月发给214新元,6个月后有必要再每月发给150新元。对企业雇佣失业6个月以上的求职者,就业服务中心也要付给企业一定数量的钱,以支付他们的部分工资。就业服务中心资助个体经营者的资金和支付给企业的经费列入国家预算,每年由财政拨给。
    (三)移民就业管理
  新西兰是一个移民国家,外来移民的就业问题在劳工部的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现在每年约有100万游客到新西兰观光,其中近5万人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或长期居留许可证。尽管目前新西兰的失业率持续几年徘徊在10%左右,但其仍有区别地采取一些鼓励政策吸收高质量的人员在新西兰就业。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移民局对在新西兰的留学人员及外籍长期工作人员都按一定的内容评分,对比较优秀的人员,千方百计做工作让其留下;对评分较低的则采取各种方法迫使其按期离开。新西兰政府认为,吸收高质量的移民在新西兰就业,对新西兰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有积极作用。
  另外,新西兰劳工部门依据《移民法》,对在新西兰就业的外籍人员进行管理,对非法雇佣外籍人员工作的雇主和非法就业的外籍人员,给予较重的处罚,直至强令将外籍人员送回原所在国。由于新西兰人少地多,外籍人员非法打工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究。新西兰对入境人员审查较严,国内很少出现大批外来的打工者。目前,受国内经济的影响,新西兰政府对输入劳务反映不积极。

文章:“解析新西兰留学就业的管理”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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