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留学新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07-5-30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1、在原有资金担保人的基础上,申请人的叔叔、姑姑等直系亲属可以提供资金担保,但新增加的资金担保人必须是澳洲的永久居民或公民或是新西兰公民;

  2、七类签证类别将均认可留学贷款;

  3、从570到573类签证的资金担保将按照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计算,不足三年的课程以实际学习时间为准;574类不变;

  4、资金担保的换算将以递交时的汇率为准;

  5、从2004年4月1日起赴澳攻读高中课程的学生需要提供IELTS4.0分的成绩;但年龄可以放宽到19岁;

  6、凡在英国、美国、新西兰、加拿大、南非学习五年以上的申请人赴澳大利亚留学不需要提供IELTS成绩;

  7、从2003年9月1日起,临时居住在新西兰的中国公民的赴澳申请将由澳大利亚阿德莱德海外学生审理中心评审;

  8、单独英语课程将由原有的30周增加到40周以内;
文章:“澳大利亚留学新政策介绍”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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