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读法律硕士的日子

发布时间:2010-5-1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2003年的盛夏,当时我在日本已两年,过了语言关。我开始慎重考虑报考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当然是早稻田大学,但落第的可能性极大。比早稻田低一档的,有日语发音开头字母连起来是“三月”(即MARCH)的五所东京私立大学——明治、青山学院、立教、中央和法政大学。
 
 
 
我发现明治大学的入学考试日期最早,在其10月份发榜之后,如未被录取,还可以报考11月的法政大学的入学考试。于是,第二志愿我选择了明治大学。

  对于外国留学生, 明治大学的入学考试只要求考一门专业课。我9月底参加考试后,10月10日便收到了合格证。

  明治大学与法科课程

  明治大学创建于1881年,是位于东京都中心千代田区名为“御茶之水”之处的都市型大学。该大学的校园主要由两幢高层建筑构成。一幢是为纪念建校120周年而于2001年建成的23层的“自由大厦”。朝西的教室,在阳光普照的日子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富士山。另一幢则是11层的“共同学术大厦”。

  日本的硕士生被要求履修32个学分,每门课程上一个学期可以拿2个学分,外加毕业论文。如果平均分配,每个学期只上4门课就够了。为保险起见,我上了18门课,共拿到了36个学分。具体是导师的民法财产法演习2年,4个学期共8个学分,其他是民法财产法研究、民法家族法研究、民法家族法演习、商法研究、犯罪心理学研究、法哲学研究和中国法研究。

  顺便提一句,从2004年开始,日本的司法考试实行新的制度,要求考生先考入指定的大学所设立的专门研究生院,日本称之为“法科大学院”进行学习,在法科研究生课程毕业后方可参加司法考试。因此,法科研究生院的民法基础课给我提供了学习机会。

  宽松的教育体制

  我选择了中国法研究,是图偷懒,觉得中国人上中国法课好拿学分。记得上第一堂课的时候,该课程教授木间正道先生对自己的两名中国新弟子动了脾气,说他实在搞不明白中国人为何要跑到日本来学中国法,既然想学习就要学真正的学问!先生的神情激动,令我很惭愧。

  导师的演习课上,除了每人每学期两次对自己的论文作出报告之外,更多的是一起翻译英文法学原著。导师选择了一本比较欧洲各国民法的书,共有600多页。每人担任10页的翻译量,轮流在课上讲解后供大家讨论。一个学年大约能完成100页,全部完成要6年时间。

  在研究生院,硕士生和博士生上同样的课,作业也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硕士生的毕业论文要求5万字,而博士生的毕业论文字数则至少是其5倍以上。记得在念硕士时看到集结出版的载有博士生论文的法学杂志时,总是很羡慕。

  根据规定,最多可以读4年的硕士课程。但是,硕士教育是日本教育体系中最宽松的一环,除了生病等客观原因,几乎没有人会读到3年,更别说4年了。有人说:“没人在2年里拿不到法学硕士文凭的,也没人在3年里拿到法学博士文凭”。

  如果准备硕士毕业后马上工作的话,第一学年可以修满全部学分,第二学年找工作,找到工作花上三个月的时间写上5万字就可以毕业了。一个学期学十几门课程不算难事。除非遇上像木间教授那样比较顶真的老师,一般的学生都可以轻松拿到“良”。所以申请奖学金的时候,有“可”的一般就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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