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15正式生效,废除沿用50年D/S制度
旧规:I-94标注D/S,全日制在读即合法居留,读完本/硕/博无需移民局审批延期;
新规:入境I-94写明固定到期日,合法在美最长4年(入境当日起算,含提前到校语言适应期);学制超4年必须提前递交I-539延期申请,缴费、录指纹、审核存在拒批风险。
过渡期说明:9月15日前已在美在读学生,现有项目仍执行旧规;出境再入境则自动适用新规。
学业结束、OPT结束后仅30天缓冲期办理升学、转换身份或离境;H1B未中签、身份空档容错空间直接减半,逾期即刻累计非法滞留记录。
本科:入学首1年内禁止转学/换专业,仅重病、天灾等极端特例可申请豁免;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允许随意变更研究方向、跨项目转学;明令禁止同层级二次就读:已有硕士学位,不能再以F1签证读二硕维持身份,彻底堵死CPT、二硕循环留美路径;仅允许升读更高学历(硕士→博士)。
仅3类理由可获批延期:不可抗力疾病科研客观周期阻碍自然灾害挂科、主动休学、个人拖延毕业不被认可;延期仅批复“完成剩余学业所需时长”,不会重新给到完整4年周期。
语言预科累计最长仅24个月;公立交换高中最长12个月;F2家属随行期限不能超过主学生4年上限。
本次新政未改动OPT基础规则 :本科OPT1年STEM硕士3年博士OPT1年政策保持不变;仅OPT结束后缓冲期压缩为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