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是人人都痛恨的一种人。我算走过不少中央,但被偷的遭遇只在中国和美国。在中国是被小偷掏兜,损失钱包和钥匙。在美国是把钱包忘在车里,结果被小偷砸开车窗把钱包偷走。说明一下,我的车不是停在路边,而是停在一个好区的一家面子公寓的公开停车场,那种公寓,外人没有人带领是进不去的。当然后来报警了,但是警察也就做个记载,没有下文。自那以后,假设有人对我说只需治安不好的区才会遭遇小偷,我就一笑。
经济不好,又近年关,盗抢事情不时发作,对付小偷最好的办法就是外出身上只带少量现金,居家则装报警系统。在美国,很多住户都会在自己家装上防盗警报系统,报警器连到保全公司和警察局。报纸上报道的那些被人入室偷盗的,都是没有装报警器的。
也有人不装报警器,由于自己有持枪证,可以合法持枪,这是很壮胆的事情。曾经也动过念头,但是被否决了,理由是持枪是有很多限制的,美国各州对枪支管理的法律是不一样的。我所知道的,除了德克萨斯州等几个州比较宽松外,很多州都很严厉,例如,外出时枪和子弹不能放在一同,假设开车,也不能放在车厢里,只能放在后备箱,如此这般,遇上情况时根本派不上用场。还有的规则,固然有人入室可以开枪自卫,但必需是退到无可退的时分,才干开枪。
怎样对待小偷,中国传统和美国是不一样的。中国人抓到小偷,常常痛打一顿,我在北京的时分就见过小偷偷一来京看病的母女俩,被抓到以后被围观的人痛殴。以致还有听说被打死的案例,网上也见过有打小偷视频贴出来,令人触目惊心。痛殴小偷的行为,人人都觉得理所应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很少遇到有人质疑。
在美国,对待小偷却要依法处置,假设防卫过当,回击过当,就会冒犯法律,还会被小偷反咬一口,吃上官司,赔上钱财,弄不好还要坐牢。
网上常常传说,在美国一旦遇到有人入侵私宅,就可开枪而不负法律义务,这种说法不一定是事实,要看细致情况。报载去年万圣节发作在洛杉矶桑塔莫妮卡的一同自卫案件,一个日本留学生在万圣节往一家人敲门,由于听不明白要他 站住的英语口令,被当作偷盗者被开枪打死。最近陪审团裁定该户主人过失杀人罪,判刑5年。
另一同案件是洛杉矶一名19岁的青年入屋偷盗,被主人发现后持枪追逐,掉入没水的泳池,头部受伤。结果是小偷反告屋主用武力要挟他的生命,构成他的伤残,无法工作,因而恳求高额赔偿。还有发作在印第安纳州的案件,小偷入室偷枪支,屋主发现后追进来,抢回来复枪后不留神走火打伤小偷,结果也是小偷告屋主以武力要挟他生命,并致残废,恳求高额赔偿。
美国法律规则,民众不能致任务武器维护财富。对持枪的民众来说,合法开枪的前提是,对方马上对你和你的家人或公共生命构成致命要挟。因此,在美国,对付小偷只能是合法动用武器合理防卫,假设小偷就范,再动手就是违法。很多人,包括华人,特别是新移民,常常带着传统的观念,以为惩治违法的小偷理所当然,结果冒犯法律。
小偷固然可恶,但罪不致死,犯了法应该交司法部门得到应有的处置,民众防卫过当,或私自动刑,在两国都是违法的。但是在中国,大约没听说过殴打小偷被告上法庭,也似乎没听说小偷还有反告的案件。中国和美国在对待小偷问题上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对待法律和权益的观念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