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比利时留学签证程序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7-6-13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比利时签证实行“返签”签证,欧洲很多国家都实行这种签证政策。根据比利时法律,比利时移民局,或称比利时内政部外国人管理处是唯一有权签发短期停留和长期居留签证的官方机构,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签证处没有直接审批签证的决定权;签证处的主要职责是发放申请表格、解答签证中的种种问题、监督担保程序、验收申请材料以及最后的发放返回的签证等等;签证处接受了申请人的材料之后,将这些材料邮寄回国内的比利时移民局,由他们来决定是否给予申请者签发签证,这个过程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除去材料的认证费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一般不再收取费用。

移民局给予签发的签证会被寄回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签证处会很快通知申请者去使馆取签证,通知单上还会列出取签证时需带的材料清单。需要注意的是,“返签”签证需要的时间要比正签的时间长,因此申请人在时间的计算上要宽裕一些,最好在开学前4个月递交申请。

对递交来的签证申请材料,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的验收非常严格,对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会退回要求重新做,这并不是刁难而是对申请者负责,如果把材料发往比利时移民局后再发现问题,被拒签更耽误事。

此外,比利时驻华使领馆还要对申请者进行签证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是了解申请人的学习目的。这就要求学生对自己所学习的专业,申请材料都十分熟悉,要有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在整个面试过程中,签证官最关注的一点就是,申请者是否真的想去比利时留学,是否真的有兴趣学习,学生一定要诚实、诚恳回答签证官。   

由于比利时对留学签证的要求每年都有些变化,学生最好在准备材料之前向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索要当年的《申请去比利时留学签证须知》,按照《须知》上的要求着手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比利时驻华使领馆目前的要求,

申请赴比利时留学签证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护照;

2、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4份,表格需用电脑或打字机填写,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

3、健康证明,含艾滋病检查证明;

4、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此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申请人在最近5年内曾在外国居留过,需提供该国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比利时高等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发录取通知书的比利时院校必须是大学或相当于高中毕业后的专科学校,如果申请计划在读专业课之前先在比利时补习语言,也须递交申请人在语言学校毕业后将要就读的高等教育机构录取通知书;

6、如果申请人将在附属于比利时荷兰语区政府的高等院校学习,需提供一份证明,证明学生已通过了中国的高考,有资格进入同等条件的中国高等院校学习,可以是国内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大学毕业证书、大学在读证明,这些证明需办理公证书;若申请人将在比利时法语区的高等院校进行为期4年的学习,需提供1份比利时政府出具的承认申请人中国高中学历的证明,此证明必须是在其入学学年前的11月15日至次年7月15日间签发,方才有效;

7、奖学金证明或由居住在比利时或其他国家的担保人为申请人所作的经济担保书,证明担保人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证明、工资单或者税单);

8、经过认证的担保人身份证,比利时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9、学历、学位公证书,外语学习的各类证明也需办理公证书;

10、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比利时驻华使馆在每周的一、三、五上午10:00到12:00这两个小时里接待申请者,办理赴比利时的留学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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