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加拿大的中国学生每年可以申请10%,总数不高于2500加币的学费返还,并且该数额不能超过该年申请人实际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因此,申请人最少6年,最长20年时间内即可已退税的形式拿到60%的学费返还。例如,一个2007年毕业的国际学生在加拿大求学期间支付的学费总额是14000加币,他的学费返还详情如下:
学费总额是14000加币,最多可拿到60%,也就是8400加币的学费返还。
第一年
2007年应缴个人所得税 600加币
学费返还不高于:
1)10%的学费(1400加币)
2)2500加币(每年最高额)
3)个人所得税总额(600加币)
该学生这一年的学费返还总额为600加币,还剩7800加币未返。
第二年
2008年应缴个人所得税 2400加币
学费返还不高于:
1)10%的学费(1400加币)
2)2500加币(每年最高额)
3)个人所得税总额(2400加币)
该学生这一年的学费返还总额为1400加币,还剩6400加币未返。
第三年至第七年
假设该学生从第三年开始及以后的每一年应缴个人所得税都在1400加币以上,那么他在7年内即可拿到全部60%的学费返还。
先留学,再工作,继而移民,越来越省钱,越来越便捷。相信不久的将来,不仅是曼省,加拿大的其他省份也会采取类似的方式来吸引更多的国际人才为加国创造财富,带来更多的生机。
作为一个高福利国家,加拿大从2006年就开始以退税形式为学生返还学费。曼尼托巴省,纽宾士域省,新思科舍省,萨斯卡彻温省都启动了这个项目(Education Tax Rebate Programs),但仅限于本国学生,或者移民人士。曼省和纽宾士域省都是返还额度最高的省份。今年,曼省做出了更优惠的政策来吸引国际学生:根据曼尼托巴省政府规定,只要是2007年1月1日后毕业于加拿大公私立大专以上院校,完成学位、文凭或是证书,并留在曼尼托巴省工作的国际学生,都可以以退税的形式申请获得高达60%,总数不超过25000加币的学费返还。
1. 专门针对国际学生。
2. 不用非是曼省学校毕业。
3. 不仅限于学位获得者,证书获得者一样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