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简史

发布时间:2007-4-26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早在公元初年就在马来西亚半岛上出现了揭茶、狼牙修等古国。15世纪以马六甲为中心的满刺加王国统一了马来西亚半岛的大部分。16世纪初,先后被葡萄牙、荷兰、英国占领,20世纪初完全沦为英国的殖民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被日本占领。战后,英国恢复殖民统治,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宣布独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与新加坡、沙巴、砂崂越合并组成马来西亚(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并独立)。独立以来,政权一直掌握在“马来民族统一机构”(简称:“巫统”)手中,该党联合其它政党组成国民阵线,占据国会多数议席,并建立以巫统占绝对优势的内阁。民族矛盾近年来趋向缓和,政局相对稳定。马是英联邦成员,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最高元首由马来西亚半岛九个州的苏丹轮流担任,任期为5年(不连任)。现任最高元首苏丹·阿兹兰·沙阿,1989年4月24日就职。国会为两院制。上议院有69个席位。其中43名议员由最高元首任命,26名由各州议会推举,任期为3年。下议院有180名议员,由大选产生,任期为5年。
文章:“马来西亚简史”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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