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签证指南

发布时间:2007-4-29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申请赴墨西哥合众国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护照
  2.护照第一页复印件。如为延期护照,随附盖延期签章页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或者使用过的重要国家的签证复印件。
  4.受邀请人与所属公司/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受邀请人为公司/单位的法人代表,此项可免;受邀请人如无工作,此项可免,但须出示政府颁发的失业证,待业证或者退休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个人名下的经济情况证明。(注意:即使墨方邀请人将担保受邀请人此次访墨的费用,该受邀请人仍然必须出示其个人名义下的经济情况证明。)

   要求:
  (1)可以是长期使用的活期存折(可以反映每月正常的进出帐情况),也可以是国际信用卡(但要配近三个月的对帐单);除此以外,同时配以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或者股票市场的股金也会对申请有所帮助。以上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复印件留底。
  (2)申请人配偶名下的帐户/产权人/股金持有者,则须出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留底。
  (3)帐户无币种,数额限制,但必须为经常使用的单证,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或者定期存单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作为主要参考内容,新开帐户不作为参考内容。
  6.机票预定信息或者机票复印件(如为短期旅游,必须预订往返机票)。
  7.一张近期拍摄的一寸彩色正面大头照。
  8.本领事馆辖区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六省一市,以出生地及户口或者长期生活工作地为准(参照各个省市的暂住证为准)。如果申请人的护照签发地

  不属于本领事馆辖区之内,但是确实在本领事馆辖区内长期工作生活,则需要出示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留底,随附申请人所在公司/单位的证明;如果申请人由于买房等原因获得辖区内户口的请出示房产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并且准备好复印件以备留底。
  1.2005年赴墨旅游签证费用为USD$36,具体每月按照美金与人民币之间牌价的变化而变化。交费时必须使用人民币(RMB),并且请自备零钱。
  2. 任何问题,敬请致电墨西哥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处,电话021-64379585, 传真64372397。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九楼A。送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4:00—5:00, 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3. 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到本领事馆来送签,不得代签。表格于送签时当场填写,表格免费。
  4. 即使申请人递交了上述资料,领事馆仍然有权利决定是否准与签证,或者要求其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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