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准证
新加坡人力工作准证司根据《雇用外国劳工法令》负责外国劳工的就业情况。月薪2,000新元的外国劳工,须向工作准证司申请工作准证(WORK PERMIT),亦称“R准证”。新加坡永久居民不需工作准证。工作准证持有人的就业情况,受到劳工税和各行业的客工数量限制等方面的制约。新加坡就业准证分P准证和Q准证两种。
2、就业准证
就业准证分“P”准证和“Q”准证两种。
1) P准证发给具有被承认的专业资格、月薪超过3,500新元的专业人士。P准证又分为P1和P2准证,P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7,000新元的专业人士。P2准证发给月薪在3,500—7,000新元的专业人士。
2) Q准证发给具有被承认的资格、月薪超过2,000新元的人士。Q准证也分Q1和Q2两种。Q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2,000新元、低于3,500新元,持有承认学历的人士。对不完全符合Q1准证资格的人士,当局只在特殊情况下发Q2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