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移民局调整了这一不合理的政策,制定新的条例,AM6律师楼的米盖尔律师和钱乐小姐在拿到法律条例原文后,第一时间联系记者,并把相关情况汇总,为无身份侨胞进行详细解读。
非法移民因为原因不同而收到的驱逐令也不相同,最短有6个月就可以申请取消,但大部分人收到的驱逐令都是5年或者10年的,这意味着身上有这张驱逐令的侨胞在5年或者10年的时间里都很难
取消这张驱逐令,而且也没有机会办理扎根居留,因为一旦移民局审查扎根申请人背景时,发现有驱逐令则马上会被拒绝。
在西班牙生活的华人中,大约有数万人仍然没有居留卡,而对这一部分侨胞来说,最为担心的事情恐怕就是警察的临检和驱逐令的问题。就以前来说,如果没身份的侨胞被警察抓了,第一次都会被领到警察局,拍照和按手印。被关一晚上之后,侨胞就会被开出一张驱逐令,并且成立一个此人的驱逐档案,一般来说,背上驱逐令的侨胞只有3天时间找律师上诉取消掉这张驱逐令,而一旦超过3天,法院或警察局开出处罚通知,这张驱逐令被记入档案,以后就很难取消。
新的条例与老的条例相比变化不大,但是在取消驱逐令的问题上却大开绿灯,新条例中规定,以前的驱逐令不管有效期是多久,在新条例出来之后只要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取消。
米盖尔律师表示,对于非法移民来说,这意味着以前很大一批“因为驱逐令而不能办理扎根居留的侨胞”都可以因为这个条例而受益。因为大多数人的驱逐令都已超过一年,而且不管有没有案底,
都可以申请取消,这可以看成是西班牙政府处理非法移民问题非常人性化的一步,通过这一步可以积极减少非法移民的数量,以及扩大西班牙政府的收入,可谓是一举两得。
但米盖尔律师表示,侨胞在取消自己的驱逐令时最好由专业人员经手,避免因为缺少材料而遭到法院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