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税
绝大多数企业的企业税税率为30%。
企业税附加税(额外资金税),是征收企业税款金额的10%,使得企业税税率为33%。
企业的代扣所得税,税率为18%。
代扣所得税的附加税(额外资金税),税率也是10%,是适用于年终分红。对于非常驻性企业(例如办事处,短期性公司等),代扣所得税的应用将忽略年终分红一项。
例:应税企业收入100(%),企业税%30,企业税附加%10(30*%10),小计30+3=33
企业代扣所得税基数(100-33),企业代扣所得税率%18,企业代扣所得税附加%10,小计13.26
有效企业税33+13.26=46.26
2.投资鼓励
获得鼓励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的主要要求是,取得由外国投资理事会颁发的鼓励投资认证。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投资折扣(从企业税基数中扣除某一确定部分的符合条件的投资成本),增殖税减免,海关税减免,印花税和费用减免,能源成本援助,向投资者提供土地和大笔的低息信贷。根据地区的不同,投资金额的要求是2000亿里拉到4000亿里拉不等。针对每一项投资,可利用的鼓励政策也会有不同,这主要是取决于项目的资格和所在地区,而这些都是在投资鼓励认证中的有关部分有详细说明的。
3.个人课税系统
3.1 本地居民
居住在土耳其的所有个人都有义务根据他们在全球的收入交纳所地税。在土耳其有住所或是一年度内在土耳其不间断居住超过六个月的都被视为是土耳其的居民。部分外国个人(例如科学家,新闻工作者和教授等)在土耳其居住超过6个月,以执行特殊和短期性业务的,不被视为是居民,其应缴的所得税也仅根据他们在土耳其的行为收入计算。公民是最基本的当地居民,除非他们可以出示在国外定居的证明。
3.2 职业收入课税
所有为在土耳其常驻的顾主工作的员工都记录在地区薪水目录中。由顾主方上缴税金,费用及有关税项这些建立在员工所得基础上的金额,员工则得到扣除这些以外的净额,解释如下:
3.2.1 职业收入的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包括在土耳其的各种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所得。住房,家居,子女教育和其他津贴也被认为是应税利益。2001年的职业收入所得税率是在3.3.5的表格中的数据减少5%。
3.2.2 其他由雇佣合同产生的应付款项
——社会安全基金,由个人雇员和雇主支付,按照报酬总额的百分比上缴,是可扣除费用。目前,办公室雇员上缴的税率为14%,雇主的为19.5%-25%,其最高收入上限为每天54,597,215里拉,有效日期为2002年7月1日到2003年3月31日。
——义务失业保险,雇员、雇主和政府都有义务按月为社会失业保险做贡献,分别根据薪水总额上缴1%,2%和1%的税金。其最高收入基数上线为1,637,916,450里拉,而高于此数量的收入不计入缴税基数。对于雇主和雇员双方,这部分的税金都是可扣除的费用。
——薪水录印花税,按照薪水总额的0.6%的税率提取。
3.3 其他收入制度
在土耳其获得的利息、租金和分红收入都作为应税收入。从土耳其常驻企业得到的年终分红,以企业代扣所得税的形式上缴,拥有红利的土耳其居民应上缴此税,但是非当地居民没有这项义务。
代扣所得税适用于如下几项不同的收入来源:
——银行存款利息 – 18%
——独立专业性服务费和租赁费 – 22%
——政府公债和国库券的利息所得 – 0%
——经过通货膨胀调整的利息收入,出租收入但是单独不超过年度最高限额的(2003年的标准为6,650百万里拉)由于已在代扣所得税中交纳而不另行课税。针对非当地居民,交纳代扣所得税即可。
3.3.1 扣减款项
——商业扣减,所有以赢利为目的的行为形成的费用都可以作为可扣除费用。需要强调的是,与雇佣相关的员工的差旅费,娱乐费及其他费用应具备有效的票据证明,并由雇主方承担。
——非商业扣减,分为三类:
1) 社会保障基金成本。
2) 纳税人、其配偶和子女的保险费用,是以供支付土耳其保险公司的费用,但不可超过月社会保障(雇员部分)的保险总额(不适用于非本地居民)。
3) 特殊原因的捐献,最高不得超过年收入的5%。
——个人扣减许可,当地个人居民的月薪中可允许有一部分的扣减,家庭人员的数量与此扣减许可没有关连。残障人士雇员可以依据其残疾程度每年申请附加税扣减。
3.4 税款的计算
——应税收入和税率,收入包括税务年度内从各类来源的所得,但是不包括免税来源的收入,不超过特定限制的收入和非本地居民在外汇交易中的资本盈利。在册登记的扣减项目和个人扣减项目在应税收入中减去。土耳其的法律在有确实的反映(例如在特定职位上的工作时间)之前,不确认雇佣合同的终止。
——税率,2003年的所得税累计税率举例:
应税收入0——50亿里拉,税率15%(职业收入)...... 120,000以上,税率40%
——预付税款,纳税人的商业或专业行为所得收入应按其季度利润的15%上缴预付税款(又称临时税),在每季度后的第二个月的15日申报。
——课税扣除,居民可在所得税中扣除其国外收入所得的课税,但是,这类扣除不可超过土耳其境内类似收入所评估的税率。
4.间接课税 – 增殖税
商品和服务的传输需要交纳增殖税,其税率是在1%到40%之间不等。最常规使用的增殖税税率为18%。应付增殖税以本地采购和进口额为基数,为输入增殖税(或购买增殖税,即可抵扣税额),而以销售额计算的增殖税为输出增殖税(或销售增殖税)。输入增殖税与输出增殖税相抵消的余额即为企业在呈报的增殖税申报表上的金额,每个月的申报应在下个月的25日提交。如果输出增殖税多于输入增殖税,那么多出的这部分即为应上缴到有关税务局的税金。相反的,如果输出增殖税少于输入增殖税,那么这个余额可以累计到下个月继续抵扣以后的输出增殖税。除去出口业务以外,节余的输入增殖税不以现金的形式退返。
同时,这里还有一个所谓的反向收费机制,是指要求计算本地公司向国外付款的增殖税。在这一机制下,这类增殖税由本地公司向相关税务局上缴。本地公司可将这一款项计如输入增殖税作为当月的抵扣税额。这样对于土耳其本地的公司和土耳其境外的公司都不造成纳税负担,仅在现金流量上有影响。
为生产加工用途而购买的机械和设备,经由投资鼓励认证后,可以免除增殖税。
特别消费税,形成并实施于2002年8月1日,应交纳此税项的商品包括以下四类:
——燃料,天然气,润滑油,溶剂及派生产品。
——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摩托车,飞机,直升飞机,游艇,切割机。
——含酒精的饮料,香烟和其他烟草产品,可乐和不含酒精的饮料。
——精品,裘皮,枪支,大型家用电器,其他电器,投币机。
随着特别消费税的形成,16项不同的税项、资金和费有被废除。共207种不同类
别的商品需要交纳此税,上述四类各有不同的缴税基数,税率也是在0.05%, 1%(飞机,直升飞机和公共汽车),和212%(含酒精的饮料)不等。
5.代扣所得税
在土耳其的课税系统中,为确保税款的收缴,某些税项采用以向付款方收缴代扣所得税的形式。这包括员工薪金的所得税,付给个人土地所有者的租赁费,付给当地居民个人的独立专业性服务费,以及付给非当地居民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和特殊技能费用。在土耳其的公司都有责任上缴以上这些付款的税金并在代扣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单中承报。
6.其他税收项目
——银行业及保险业的交易税,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免除增殖税的,但是需交纳5%的交易税,其应税基数为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交易所得。银行和保险公司购买的服务和产品是隶属于增殖税项目的,但是被考虑为是以补偿为目的的费用和成本。
——财产税,在土耳其拥有土地和建筑需要交纳房地产税,税率分别为:
居住建筑-0.1%
其它建筑-0.2%
空地-0.3%
非空地-0.1%
——房地产过户和注册税,税率分别为:
房地产过户,需要向买方和卖方各收取1.5%的过户费,其总额为交易额的3%
以房地产代资金形式的捐献,向让与人和承让人双方共收取总价值的7.2%
——印花税,适用于广泛范围的公文、文件等,包括(但不限制于)合同,协议,应付票据,资产捐献,信用证,担保书,财务报表和薪水录。印花税是以文件和公文上陈述的金额(价值)的为基数按百分比收缴,通常为0.15%到0.17%不等。原始资本捐献的适用印花税是以累计形式收缴。通常印花税是以按每份文件收取,除资产捐献以外,不得超过843,753,450,000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