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两个句子:
I suggest you should use your head.
I suggest you use your head.
上过中学的中国人都知道,两句包含传说中的"虚拟语气"。按照我们的语法,两句都对。
可我的问题是:非要选择一个,你选哪一个?
这不是老鞋杜撰的问题,它来自著名的SAT(美国高考)。
作为学生,搞不明白很正常,因为这是老师们都要拿来集体研究的问题。
SAT考试中,这样的问题不是偶然,而是常态:用我们的眼光看,净是一些变态的问题——明明都是对的,却非要选出一个。
可因为这题是美国人出的,我们作为英语的“外人”很难挑剔这题目的毛病,似乎只能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我们学的语法有问题。
我们从来学习的是“规则”,死的规则,似乎语法是天上掉下来,人只须惟命是从就行。
殊不知语法其实是人的创造物,是有灵魂的活物,是可以“理解”的。
suggest之后动词为什么不一样?因为"建议"的事,只是一种主观想法,而表主观想法,就不能有“过去”或“现在”这样表示客观事实的时态,按照英文的套路,有两种做法:一是用情态动词,二是用原形。
所以前面两个句子,似乎都符合这一原则。
为什么用原形更好?
如果认为语法是机械的规定,无论如何都得不出哪个更好的结论。而如果认为语法规定是为了更清楚准确地表情达意,自然可一眼看穿。这两句译成中文,大致是:
我建议你应该用脑子。
我建议你用用脑子。
哪个更合逻辑?should是否有点多余?
如果看不出来,跟英语没有关系,老鞋就不多说了。
不理解语法的本质,无从对付SAT。
不理解一点语法,无从真正把握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