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北京国际教育展标准展位搭建施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5-3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为保证各机构的顺利展出,请务必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禁止拆除展架:标准展位统一由组委会委托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工程有限公司搭建,为安全起见,参展商不得擅自改动展架结构或拆除展架的任何部分。

二、展架承重:标准展位结构承重有限,任何挂饰重量不能过重。

三、展架立柱、墙面及地面等地点禁止使用的工具:

1)根据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的规定,不准在立柱、墙面及地面上直接黏附任何材料(如双面胶)和使用油漆或任何喷涂物及钉子等任何可能对其造成破坏的物品。如发现直接使用上述材料并造成展架、立柱、墙面及地面的损坏,根据展馆方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禁止在展架、立柱、墙面及地面上涂画。

3)未经主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不准在任何墙面及地面装饰或设置标识。

4)任何标识不得遮盖展馆方原有设置的标识(如消防栓等指示标志)。

在展板上粘贴双面胶的小窍门:

首先将宽的透明胶条粘贴在展板上,然后在透明胶条上粘贴双面胶,清除时直接撕掉透明胶条。

四、清除粘贴物:撤展时负责清除本机构粘贴物。

五、标准展位搭建的变更:如您购买的标准展位改为特装搭建,请务必提前通知组委会。如未通知,组委会将按照标准展位进行搭建并配备展具,由此您需要承担拆改费用(由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工程有限公司收取)。

六、门楣标识:组委会将为各标准展位参展机构统一制作标准展位门楣(参展机构名称)。门楣宽30厘米,长3米。参展机构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门楣标识,如需自行制作,请通知组委会,且须注意所做标识重量不能过重。

七、电源盒:在每个标准展位的展具配备中都有一个插座,插座供电线就在各展馆地面井下,需由一个总的电源盒引出,该电源盒没有任何危险,体积约为40cm长*20cm宽,厚度约为20cm,它只有在标准展位搭建完毕后才能知道确定位置,所以这个电源盒有可能就在您的展架上,由此给你造成的不变请您谅解,组委会将不为此承担责任。

八、展位内立柱的使用:如果您的展位中有立柱,可加以利用,如制作宣传喷绘或展板包柱,但必须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请您预做准备。

九、展位外立柱只有在组委会办理相关手续,您才可以使用展位外的立柱。如未办理手续,组委会将予以拆除。

十、损毁赔偿:如因参展商不遵守以上规定造成展架及展具等的任何损毁,概由参展机构负责赔偿。

十一未办理手续不能悬挂广告:未经组委会办理手续,参展机构不能在展馆外(如观众行走路线、墙体、旗杆等)及展馆内(如观众通道、墙体、二层围栏、楼梯等)设置横幅、广告牌、易拉宝等。如有发现,组委会将予以拆除。

十二展位外不能设置咨询台参展机构不能在展馆内外的任何观众通道处设置咨询台。如有发现,组委会将予以拆除。

十三等离子电视:参展商携带等离子电视进馆,须出示购买发票。参展商如向租赁或搭建公司租用等离子电视,须向国展中心商贸部交纳每台600元管理费。

十四、撤展

本届博览会将于6月19日下午15点开始撤展。请于14:30到各展馆出入口与国展人员接洽办理展品出馆手续。对提前撤展,组委会将不予受理。

十五、其它事项:其它注意事项请关注《参展指南》。

第八届北京国际教育博览会

组委会

2011年5月

文章:“第八届北京国际教育展标准展位搭建施工管理规定”正文完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开始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