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犯罪受害人设立的U签证转身分申请截止日期为本月14日,公益维护官高宝昨(2日)特别召开记者会,呼吁目前已经得到临时身分的人抓紧时间在截止期前递上转身分申请,另外她还要求市警察局和儿童局设立专员为申请人签署申请文件,以使更多符合资格的人可以获得签证。
U签证是2000年前总统克林顿签署的「人口贩卖和暴力受害人保护条例」中的一个部分,这种签证的设立主要是针对成为犯罪受害人的移民,特别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签证4年有效,这样受害人不必为了在身分上依附施暴人而忍气吞声,可以独立留在美国并最终申请绿卡。
U签证每年的配额是一万个,从2000年起至今已经有1万1830人申请了这种签证,但因为国会直到去年10月才颁发了U签证执行规则,至今尚未有人获得签证。不过,已经有1万0846人获得批准了包括工作许可和停止遣返两项内容的豁免权。高宝提醒得到豁免权的人应当在14日前递交转身分申请以获得正式签证。
另外,10月颁发的U签证执行规则中要求新递件的申请人必须得到当地警局或其它相关部门主管或专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签名,但纽约市政部门目前尚未有指定专人负责此事,使很多申请人的申请陷入停滞。高宝在昨日的记者会上呼吁市警局和儿童局尽快设立专员负责签署申请文件。
华裔新移民家庭暴力受害人不在少数,但却很少会在受害后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亚裔妇女中心执行总监李安琪说,华人妇女很多时候仍然存在夫权为重﹑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在闽籍新移民中尤其普遍。一些新移民妇女遭受丈夫的毒打后却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或是因为身分问题而不敢寻求帮助。她呼吁华裔移民善用U签证保护自己。
来自福州的陈小姐在美国与同是福州人的前夫认识,但5年的婚姻中前夫对她不是打就是骂,但因为自己和他都没有身分,家人朋友都劝她不要闹上法庭使自己身分暴光。但陈小姐最终忍无可忍在2004年提出离婚要求。在华策会的帮助下,陈小姐联系到了妇女权益组织「家庭庇护所」组织的律师,申请了U签证并获得了豁免。现在她已经离开前夫重获自由,并已经得到工作许可,在一家医疗诊所找到工作。
但她表示获得豁免的受害人得到的工作许可是以一年为期,过期可以续签,不过每次要支付近几百元的申请费,而且不可以转换为绿卡,而现在可以递交申请得到正式签证,无疑是一个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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