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于7月28日在沈阳签过。两人在2005年都来过美国,岳父在2007年来过第二回。每次都如期返回中国。本人是OPT,H1B 10月1日生效,在邀请信中提到了这一点。但是签证官只看了给他的介绍信,我们给老人的邀请信,以及老人自己的证件和申请表(DS156的网填打印件和DS157的打印件,都来自沈阳领事馆的网站链接),没有提供老人的房产证明。签证官只问了三、四个简单问题:去过美国吗?这次去美国干什么?上一次为什么只有老头一个人去美国?女儿在美国做什么?老人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离美返华的?最后一个问题两个人竟然都不记得回国的日期了,不过签证官告诉他们签证通过了。我们提供的我们在美国的证明材料都没有机会交给签证官。
结论是,一旦头一次获得过签证,而且每次如期返回,几乎不会被据。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