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背景
韩国人普遍重视教育。在以科举考试为政府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的时代即是如此。当时,考中者便踏上最荣耀和最可靠的成功之路。19世纪80年代,随着韩国的对外开放,出现了第一批现代学校,其中很多是西方传教士建立的。但这种现代教育体制的发展,很快因日本殖民统治(1910-1945)和南北战争(1950-1953)而中断。尽管如此,从1945至1970年间,韩国教育仍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就业机会相应扩展,并基本扫除了文盲。韩国目前为全世界识字人口比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良好的教育被视为近年来国家发展的基本动力。如今,教育事业在韩国更加倍受重视,因为教育可以培养经济及科技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二、教育方针与原则
韩国教育法第一条对其教育的基本方向和目标作了较明确的阐述,即“根据‘弘益人间’的伟大理想,教育的目的在于协助所有的人完善其个人的品德、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和取得能参加建设民主国家和促进全人类繁荣活动的公民资格”。韩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1.教育应促进学生锻炼和保持健全的体魄和培养坚韧不拔的精神;2.培养和加强爱国主义精神和增强实现世界和平事业的理想;3.传播和发扬民族文化精神,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4.培养追求真理的精神和科学创造活动及理性生活的能力;5.培养学生对自由与和平生活的热爱,对社会与国家的忠诚、合作及高度责任感;6.树立较完善的审美观;7.培养学生勤勉与献身的工作精神,使之成为有能力的生产者和高明的消费者。
在21世纪的今天,韩国还提出教育要培养“知识经济与信息化时代的新知识人”,并据此进行着韩国人称之为“第二次教育立国”的划时代教育改革。
教育使韩国在最短的时间内摆脱了战争带来的贫困,赋予韩国面向未来的意识,为韩国在80年代中期成为亚洲“四小龙”作出了贡献。教育机会的扩大使全社会成员都有可能去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从文化角度而言,在传统价值观与外国文化新浪潮的碰撞中,教育还使人们重新发现和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
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韩国教育行政机构由中央政府、9道7市16个教育厅和各区教育室三级组成。教育人力资源部是中央政府机构,定员437人,由2室4局构成(企划管理室、学校政策室、平生教育局、高等教育支援局和教育自治支援局),主要负责有关学术活动,科学及公众教育的政策方针的制定和执行,有关学龄前及中、小学教育行政则由各市道教育厅负责。各道和广域市还设有教育委员会,在各郡、市也有教育委员会下属的专员,负责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育活动。政府对委员会进行有关基本政策方面的指导并提供财政支援。教育部下设大韩民国学术院事务局、国史编撰委员会、国际教育振兴院、教员惩戒裁审委员会和国立特殊教育院等五个直属机构。
四、现行教育结构
韩国的学制是6-3-3-4制,即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学院或附有旨在培养博士的研究生课程的大学4年,另外还有两年制和三年制的专科大学及职业大学。
五、教育经费投入
韩国教育经费来源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私立学校独立资金三大部分。中央政府教育预算为管理中小学教育的教育厅提供资金,为国立大学的运营管理提供资金,为私立大学提供部分资助,为教育行政和有关研究机构提供资助。中央政府的教育预算由国家税收支持。
地方政府教育经费用于支持中小学教育,其中85%来源于中央政府,15%来自学生家长和地方政府。
韩国的私立学校存在于从小学到各类学院和大学的各个教育阶段,其中有80%的初级学院和大学是私立。私立学校的资金主要依赖于学费、中央政府和各区域给予的支持以及学校财团。
韩国的教育资金由中央政府统一筹措,政府拨款占整个教育预算的绝大部分。教育部的预算虽然年年不同,但是通常占政府支出总额的23.9%。据统计,1997年韩教育预算占政府总体预算的23.9%(占GNP的4.4%);1998年预算占总体预算的23.3%;1999年预算占总体预算的17.5%;2003年预算占总体预算的20.3%。(驻韩国使馆教育处) (来源:神州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