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留学应具备的资格

发布时间:2007-5-10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外国留学生申请到日本的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必须具备什么入学资格?
1、大学、短期大学:
申请进大学、短期大学的人必须在自己国家以及外国受过12年的学校教育(包括完成中等教育,此为必要条件)。但是,有的国家用10年或11年便可学完小学到高中的课程并可以高中毕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国际学友会日本语学校或者关西国际学友会日本语学校学习完日语等科目的教育,并年满18岁的学生才可被承认与受过12年学校教育的人有同等资格。另外参加了相当于日本的大学入学资格检定考试的各国考试(韩国)的高中毕业学历检定考试。国际毕业会考,普通教育证明考试(GCE、GCSE)等并达到及格或有资料证明预定及格的,及满18岁的人也承认具有同等资格。
2、大学院:
A.硕士课程:只限于受过16年的学校教育,已经大学(四年)毕业的,或者被承认具有同 等以上学历的人。
B.博士课程:只限于具有硕士学位的,或被承认具有同等以上学历的人。
C.研究生:入学资格按大学各不相同。例如受过14年学校教育,大学毕业(学完了16年课 程),完成了硕士课程,修完了博士课程等等。
同时,有些国家到大学教育结束,学校教育不满16年(修医学或牙医的博士课程的情况下,到大学毕业时学校不满18年),对于在这些国家完成其大学教育的人来说,大学毕业后,在日本国内或日本以外的国家的大学,或者国立大学共同利用机构等研究机构作为研究生,研究员从事了1年以上的研究,满22岁(修医学,牙医学博士课程者要满24岁)者,可以承认其入大学院的入学资格。
3、专修学校:
申请进日语学校以外的专修学校的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必须完成12年以上的学校(包括完成初中、高中教育,此为必要条件)。但是有的国家到高中毕业为止,所受教育为10-11年,此种情况以在国际学友会日本语学校或关西国际学友会日本语学校1年间日本语学习的学生为限,可视为经过12年学校教育者同等学历。
B.在专修学校接受教育必须要有相当的日语能力。日语能力的有无要据下述三项标准择一认定。
  a.在得到日本语振兴协会认定,并由法务大臣通告的日本语设施受6个月以上的日本教育者。
  b.在日本国际教育协会以及国际交流基金实行的日本语能力测验中,通过了1级或2级者。
  c.在日本的小学,初中,高中受过1年以上教育者。
4、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高等专科学校的插班资格与大学,短期大学相同。但是,现在接受自费留学生的高等专科学校极为少数。
赴日留学的人员,按目的不同,可以简单分类为语言研修班、长期留学和短期留学三种。
文章:“申请留学应具备的资格”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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