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在申请办理护照时,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1. 出国任务批件;
2. 政审批件;
3. 国外邀请函电;
4. 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照片;
5. 填写出国(境)申请表。
因私出国人员的护照,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办理,在申请办理护照时,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1. 交验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书;
2. 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3. 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如自费出国留学,需提供国外亲友的经济担保书、纳税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外国学校收录取的信函或入学通知书、学历公证、国外亲属关系公证等;
4. 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
5. 填写出国(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