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官派发签证是有原则的,申请留学签证的人也应该了解原则,方能获得签证官的信任,顺利获签。那么,签证官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决定是否发给某个学生申请人签证的呢?美国移民和国籍法限定签证官接待每一位申请人时,必须把每一位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假定为“有意移民”,除非申请人能使签证官相信此人有资格取得非移民签证,否则就是有“移民倾向”,拒签。根据以上原则,签证官用的是逆向否定法,凡要问的问题,凡要了解的情况,都是为了排除申请人有“移民倾向”。为此申请人必须紧紧围绕着“移民倾向”的排除做好准备,遵循清楚(Clear)、精炼(Concise)、有说服力(Covincing)三原则,即递交的材料要清楚规范,条理性好,面试时要观点明确,有条不紊;材料要精炼,面对面回答问题要言简意赅;要合理真实,有说服力。一是去美国就是为了学习。二是国内有不可分离的至亲,有自己割舍不下的事业、经济和社会关系,学习完成就回国。与此相关的是有无足够的费用上学。签证官担心你没钱上学,而去工作,抢了他(她)同胞的饭碗,或滞留不归带来社会问题。
美国学校经审核学生条件,签发了合格证书,或录取通知书,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学生不能获得签证?笔者认为,这和美国1999年修改移民法不无关系,修改的重点在增加高素质人才的进入,而进一步限制文化素质低的人员。这和大量人员以学习为名有关,许多人不是真心去学习,而是以学习为招牌,计划去工作或移民。这也和美国签证官刻板认真有关。美国的文官监督机制非常发达,也十分严格。签证官对美国法律和自己的工作必须十分负责。而且签证官是经常轮换的,同时他们回避与驻在国的人过分接触。用一位美籍华人朋友的话说,“越认识越不好办”,刻板的美国签证官先入为主对你有了某种看法后,要签证就更难了。要说到美国使馆“走后门”,也未尝不可,但和中国人理解的含义不同,要送钱送物送礼万万使不得,这会断送掉签证官的前程,重则开除。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中美文化习俗上的差异问题。要了解美国人,知道他们怎么想怎么看。总爱用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揣摩美国人,总想以自己的作为来影响美国人,实际效果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