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补办护照,不用登报声明,无需等3个月,15天就可签发。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配套文件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市民办理出入境手续将更加便捷。
市公安局出入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以往规定,护照丢失申请补办或损坏申请换发的须在受理申请后再等待3个月才能签发。此次新出台的护照法配套文件将这些附加条件取消,护照丢失之后,只要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直接申请补发便可。同时,办证期限将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自然日,已受理尚未签发的护照补发或换发,则按新规执行补正材料,出入境部门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国务院近日公布的节假日放假安排,明年起取消“五一”长假,因此市民选择在春节期间出行的估计会有所增多,广大市民要根据自己的行程安排,提前办理出入境证照。
[提示]
护照法明确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急事急办: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公安机关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办理。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