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屠夫”是骂人的脏话,很不入耳,但在美国却是堂堂正姓。其他人姓姓倒也不妨,恰恰有些医生也姓这吓人的姓。天有不测风云,人们免不了要去病院看病,若碰到刽子手(Slaughter)大夫、杀人(Dr·Killman)博士,相信定会“心胆俱裂”;病人若晓得由屠夫(Butcher)医生或者碎骨(Bonecrusher)大夫给他主刀做手术,一定会吓得混身发抖,拔腿就跑。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恰恰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很多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其他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差阳错。有的教授满腹经纶、学富五车,贵姓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冠冕堂皇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美国人的“姓”极为繁杂。世界各色人种带来各自的姓氏,八怪七喇、五光十色,美国姓氏之杂,居全世界之冠。5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
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桔子(Orange),有人姓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等,还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烬(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也有人姓鸟(Bird),尽管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诙谐。
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乃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逝世(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祥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冠冕堂皇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想必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著《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了美国姓氏的前因后果,称英美姓氏大致有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者祖)的名字,姓由父(或者祖)的名字演化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查理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至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3.由诨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点,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先人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等。
固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倘若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量,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钻研,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10大姓氏排名秩序序是:
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与威尔逊(Wil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