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 美日管得严

发布时间:2007-12-2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美国人喜欢搬迁,所以房产经纪业相当发达。在日本,如果给房产中介交了首付金,中介公司会和客户签订一份“首付金保证书”,确保资金安全。

监督管理很严格

美国房产中介一般分为经纪人、销售员和合伙经纪人三类。成立于1947年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是美国最大的房地产行业公会,有会员近70万人。美国房产中介行业的门槛很高,考试也十分严格,通过的比例大约只有20%。尽管各州发放执照的要求不一,但一般要求申请者修完并考试通过相关课程。

以销售员为例,他们要修完房地产原理、商业、公证等6门课程。经纪人不仅要修完房地产实务、法律规章、财务、估价、会计等5门必修课,还要在商业、法律、管理、公证等课程中再选3门。销售员和经纪人的执照有效期2年,2年后申请换发,申请换发时必须再参加22.5小时的继续教育。

美国有一套独特的房地产中介管理制度和运作手段。早在1917年,美国就相继颁布了《州执照法》、《一般代理法规》、《契约法规》等法则。对于开业的中介公司,要求他们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开设特别的信用账户,以存放房主及客户的资金。美国的商业法典列举了从业执照暂停与吊销的规定。州房产委员会设有调查机构,随时可以到中介公司检查业务记录。公司一旦被查出有欺诈顾客的行为,经纪人执照轻者暂停,重者永久取消从业资格。

日本有专门的房地产管理法令法规,对于房屋中介的要求也十分严格。记者的一个朋友今年在日本买了一幢独门独院的房子。在验收房子时,朋友发现房屋的外墙根有一条小裂缝,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大惊失色,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信誉、还有个人的饭碗问题。中介公司赶紧找人施工补上了这道裂缝,其实裂缝就是涂料不均造成的,不过后来的房价还因此降了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6万元)。

首付金不怕“打水漂”

在日本,一旦有看中的房子,中介公司会尽快带顾客去看房。如果顾客觉得满意,需要填写不动产购入申请书,然后双方商议付款事宜,签写不动产买卖契约。一般来说,买主需要付总房价10%左右的首付金。中介公司还会给买主一份“首付金保证书”,保证书中明确地写着,万一交了首付金,而不动产公司倒闭的话,国土交通省制定的保证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有责任履行返还首付金的义务。有了这份保证书,顾客就不用担心自己的钱会打水漂。支付了首付金之后,中介商就要帮助买主申请贷款手续,做出每月还贷计划,买主付了剩余的房款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子所有权登记手续。

在美国,所有房产中介广告词几乎都大同小异,“保证让你用最少的钱买到最好的房子;保证让你的房子卖到最高的价钱。”反正卖方和买方都要“放血”。房产中介都靠佣金生活,佣金比例大约是房价的6%,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除了支付佣金之外,买卖双方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给中介。

如果要卖房,打个电话到中介公司登记后,经纪人就上门看房估价。通常他们会给房主一些建议,如家具位置应作哪些调整;一些有碍观瞻的物品可暂时放到地下室等等。业务员完成估价后会将房屋资料在网上公布,房主只要等消息就是了。

现在,美国的各家房产中介公司都相互合作,做到房源共享,还出现了所谓的MLS系统。所有参与买卖的房产都有一个MLS编号,凭借这个编号,任何一家的经纪人公司都可获得此房屋的信息,从而帮助客户交易。记者的一位朋友买房时就是先找到中介,中介通过MLS编号联系到房子的卖方经纪人,告知他们看房的具体时间。一般情况下,买方看房时房主是不在场的。朋友去看房时,他看到房主根据约定把钥匙挂在门口的一个小黑匣子里,旁边还留有字条:“狗关在车库里,请勿开车库门。”(来源: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 梅彦玲、田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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