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每年600万资助创新人才 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

发布时间:2007-5-1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今年起开始实施,个人和团体下月起可申请创新资金

  从今年起,(武汉)市政府每年将投入600万元,用于资助在高新技术领域及新兴产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凡重大创新活动、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特聘知名专家都可申报该项资金。这是记者昨日从武汉市人事局获悉的。

  无偿资助,择优支持

  市人事局局长潘汉生介绍,武汉市现在拥有48名两院院士,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津贴的专家共245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约为78.4万人。但以前武汉市并没有一个专项的资金用来鼓励新项目研发。对于需要的人员,只能通过市人事局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资金。

  “人才决定城市发展,创新改变城市未来。帮助创新型人才干好事业,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武汉来。”潘汉生说。

  创新资金是由市财政投入,将采取“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资金主要用途是资助在市高新技术领域及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持续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其中创新团队可以是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也可以是技术研发中心、重大项目组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产业基地等相对独立的技术创新团队。资金同时接受海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捐赠。

  重点技术项目可获20万元资助

  重大创新活动、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特聘知名专家都可申报该项资金。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10万至20万元;对从事省部级和市级重点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者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5万至10万元。

  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择优对申请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的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至1万元。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可获资助10万元,新设立的博士后产业基地一次性可获资助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可获资助3万元。 

  短期来汉工作的院士或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每人每月可有1万元的资助经费。

  个人和团队6月前可申请

  潘汉生介绍,今年6月前,有需要的人员就可以开始申请专项资助,个人和团体不限。

  相关材料包括:《武汉市创新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表》及个人专业工作简历或者技术创新团队情况简介各一式6份;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证明、博士后进站证明、近期两寸彩色登记照和在工作时的照片各两张;或技术创新团队成立的批件;申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各种成果奖项复印件各一式两套。

  重大创新活动专项资助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专项资助,定于每年6月份前受理;“博士后创新专项资助”和“特聘知名专家专项资助”的申请可随时申报,随时办理。

  潘汉生说,提出申请后,由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额度。获取创新资金资助的个人或者团队,必须在每年年底之前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助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必须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资助项目工作总结、科研成果登记和经费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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