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目前在一些行业确实存在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如建筑行业、医护行业、IT产业。很多企业对引进外籍劳务表示欢迎,瑞典新政府对从欧盟外引进劳务态度也比较积极。去年议会引进劳务调查委员会向新政府提交的建议报告,新政府认可其中的一些建议,但对其他一些建议认为不妥,要求司法部会同工业部和外交部提出新的建议。目前该建议已经提交内阁研究。按照程序,该建议需要征求雇主协会、工会、各社区等组织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然后才能提交议会讨论批准。估计2008年底或2009年初新政策才能出台。与目前的劳务政策相比,新政策指导思想不会有大的变化,但会更简便实用。
从目前瑞典移民政策看,开展对瑞典劳务合作具有可能性和现实性,虽然在劳务政策上没有封死从中国引进劳务的可能性,但在实际运作中有障碍。除中国公司在这里投资兴建自己的项目,如卡尔玛商城项目,可以自带部分劳务外,其他中国劳务基本难以进入瑞典。如2004年底,瑞典南部遭罕见风灾,森林大面积倒伏,受灾严重,瑞典公司急需聘请200-300名林业工人,帮助清理受灾森林。商务处帮助联系国内公司派遣上述人员。但瑞典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告瑞典公司,瑞典所需劳务只能从欧盟内部东欧国家聘请,不能从中国聘请。今年瑞典西格图那一家宾馆为举办中国节活动,与我国四川一家单位签约,从中国聘请四名厨师,来瑞典工作六周,该宾馆到瑞典移民局办手续时,移民局告知不能颁发工作签证。
为抓住瑞典新政府劳务政策调整的机遇,开展对瑞劳务合作,建议国内行业协会和有条件的企业作一些有针对性的准备:
一是小范围、试探性的开展瑞劳务合作。瑞典劳务外来市场不是太大,但由于瑞典工资较高,并且外来劳务须与本地工人同工同酬,因此无论对劳务公司还是对个人,收益会相对大些。鉴于国内劳务企业众多,而瑞典劳务市场又较小,为保护经营秩序,建议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首先选择几个诚信守法、业绩好、对欧开展劳务合作有经验的企业,对瑞开展试探性地劳务合作,通过此了解瑞典劳务市场情况,建立渠道,并根据瑞典情况建立劳务的管理制度。
二是密切关注瑞典劳动力各行业供需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部分劳务储备。从以往短缺行业来看,瑞典劳务短缺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农业、林业、建筑、医护、IT行业。目前,IT行业从印度引进的劳务较多。国内有条件的劳务企业可这些行业进行一定劳务资源储备,并有针对性进行语言和技能的培训。
三是与盈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咨询公司及早建立联系,尽快获得有关瑞典就业空岗的信息,一旦瑞典政府放松限制则可能尽快进入。
四是要遵守当地法律和习惯做法。引进外籍劳务一向敏感,而瑞典工会力量又很强大,他们要求外籍工人与本地工人工资享受同等工资待遇。据瑞典政府部门告知,我国一企业因在瑞典执行项目从中国来的工人实际获得工资仅有瑞典工人工资的四分之一,引起瑞典工联抗议,劳工部长下令调查,国会还将就此进行辩论,对我企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有关企业应加强对对瑞典法律和习惯做法的研究,保护中国劳务和中国企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