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出境旅游市场的“零负团费”顽疾,在黄金周来临之际,国家旅游局特意公布了《中国公民出国(境)游消费指引》,首次针对各出境旅游目的地设定接待旅游团队的最低参考价格,但旅行社对此并不十分看好。
旅游价格如雾里看花,当局者清,旁观者迷,令普通消费者无所适从。尤其是出境游,费用较高,目的地比较陌生,面对市场上高低不一的报价,相信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更宁愿相信国家旅游局的“参考价”切合实际。
可问题是,旅游局的“参考价”并不被旅行社所接受,甚至有旅行社表示“参考价”误导消费者。旅行社的观点是,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这当然没错。可旅行社当然是要赚钱的,如果“零负团费”背后没有猫腻,它们的一场辛苦为谁忙呢?难道旅行社成了公益机构?规范的市场才有规范的价格,反之,在不规范的市场机制下空谈市场调节,显然并不能令人信服。
旅游局强调“参考价”,而旅行社却坚持自己的“市场价”,可以想象,这样的僵持大概会长期存在。可是,消费者怎么办?只要你出行,只要你选择旅行社,你就得执行旅行社的报价,然而,选择与“参考价”相适应的报价还是选择更多低于“参考价”的报价呢?选择后者吧,意味着不顾旅游局的“指引”,接受了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难免心中不踏实。可选择前者呢?又意味着主动放弃低价而选择高价,如何心甘?更重要的是,谁又能说高价格就等于高质量,谁又知道接受了高价格是否同样难免消费陷阱的困扰呢?
说到底,在一个不健全的市场体系下,旅游局的“参考价”不但容易落入不被旅行社接受的尴尬之中,也难以对消费者的出行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指导意义。要改变这种尴尬,旅游局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公布一个“参考价”,而应该对“参考价”的构成作出详细的说明,同时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对低于“参考价”的旅游线路充分关注,发现并打击旅游中的各类消费陷阱,杜绝消费欺诈。果真如此,相信各旅行社的“市场价”自然会慢慢地接近于旅游局的“参考价”,“参考价”的指导意义也才能真正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