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重庆居民可在当地办理港澳台通行证

发布时间:2007-5-3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渝中区、万州区等12个区的居民,从6月1日起可在辖区公安机关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这是我市公安机关在四大直辖市中,首先下放该审批权限方便市民。

  10工作日内办结领证

  据介绍,渝中区等12区的居民(见附表),办理赴港澳地区探亲、旅游、逗留及其它类签注;赴台湾地区探亲、居留、定居、应邀赴台、商务及其他类签注时,可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大厅申办。

  警方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领证。市民办理通行证前,最好先登录重庆公安公众信息网(www.cqpolice.gov.cn)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此外,目前各公安分局、区县公安局都有权限受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签注和居留签注。6种情形出国1天可办证

  警方建议,有条件的市民可前往辖区公安机关办理一本护照和一本个人赴港澳地区通行证备用。目前护照有效期已提升至10年。

  同时,市民有6种情形,出国时可申请办理急件,不多收费,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包括: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奔丧;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联系电话:63961916

  另据介绍,我市已有家庭开始为刚出生的小宝宝办理护照、通行证。这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已相当普遍。

  又讯昨天,市公安机关公布统计数据称,我市居民出国(境)目的地已扩大到150个多个国家和地区。2006年,我市公民出国(境)申请人数突破20万大关。今年1至5月,我市居民赴港澳签注数达到61000多人次。2006年,临时来渝境外人员共172000多人次,在渝常住外国人同比增加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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