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旅游须面签并非针对中国公民

发布时间:2007-12-2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随着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签署赴美旅游谅解备忘录,2008年上半年,首个赴美旅游团将成行,目前美方与中国国家旅游局方面正在磋商有关手续及细节问题,但届时申请签证者亦须逐个接受面谈,不接受团签。

美国驻华大使馆总领事李启明(Michael B. Regan)12月20日下午在北京接受美国《侨报》记者独家专访时透露,接下来的几个月中,美方将与中国国家旅游局商讨旅游备忘录的实施。他表示,美方一直是对中国游客开放的,“一旦备忘录实施并可投放广告后,我们希望赴美游签证将有可喜的增长。”

在签证手续方面,李启明称,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即使开放中国公民赴美游,申请者也必须逐一面谈并采集十指指纹,不接受团签。此举并非只针对中国公民。

据记者了解,中国与其它国家签订ADS(旅游目的地国)协议以后,申请人就可以不用面谈,以团签的方式申请签证。但这种做法与美国法律有悖,美国法律规定,绝大部分申请者都必须到美国使领馆接受面谈。

对于美国开放对华旅游签证的积极意义,李启明说,这必将带动美国旅游业,但更为关键的意义在于这可以增加两国相互了解,也更能增进两国人民的感情。

美国商务部预计,到2011年,中国大陆到访美国人数将达60万人次,这会增加与旅游相关的美国出口。

中国公民在美期间消费平均比其它国家的旅游者更高。2006年,中国大陆游客赴美旅游人均消费6000多美元。

李启明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2007财政年度颁发给中国公民的签证总数为401,331个,其中学生及访问学者的签证为51,546个。他说:“签证申请近年来大量增加,但远远未达到高峰,我们希望在未来几年内签证申请增加15%至20%。”。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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