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移民法收紧家庭团聚 亲子鉴定很“麻烦”

发布时间:2008-1-2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法国2007年11月20日第2007-1631号法律,即新移民法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点:

1、移民在原籍国就要会讲法语。新法规定,申请家庭团聚名义来法的外国人(16岁以上65岁以下),在原籍国就要接受对法语及法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的评估,如果有必要,法国的机构可以在原籍国组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培训。在培训结束之后,重新评估该外国人对法语及共和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发放签证要以受过此培训为前提条件。

2、确定申请家庭团聚的人要达到的收入水平应考虑到家庭的规模大小。具体的收入数额将由国家最高行政法院令决定,但是最少应达到最低月工资水平。但对残疾人有例外规定。

3、以家庭团聚名义入境的子女的父母,应准备其家庭融入法国社会,并为此和国家签署接待及融入合同。根据该合同,接受关于在法国父母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培训及遵守儿童入学的规定。若不遵守该接待及融入合同的有关规定,并且属于明显不愿遵守,发放家庭补助金的机构可以中止家庭补助金的发放。在续居留证时,发放居留证的机构可以将以上因素考虑进去决定是否续居留。

4、法籍人的配偶(65岁以下)在申请签证的国家也必须接受其对法语及共和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的评估,如果有必要,法国的机构可以在其申请签证的国家组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培训。在培训结束之后,重新评估该外国人对法语及共和国价值观的了解程度。发放签证要以受过此培训为前提条件。

5、移民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这曾经是新移民法草案中颇受争议的条款。新移民法仍然保留了关于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的规定,但是附加了三个条件。

一是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只能适用于母子或母女关系的确认。

二是通过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

三是亲子基因鉴定的费用由国家承担。具体规定如下:对申请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签证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果该申请者没有原籍国的身份文件,或法国驻该国的外交及领事部门对该身份文件的真实性有严重怀疑,可以申请通过亲子鉴定的方式确认血缘关系。但是必须事先获得该外国人的明确同意。法国驻该国的外交及领事部门应立即向南特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进行调查和辩论之后,对是否有必要进行亲子基因鉴定确定血缘关系做出裁定。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该鉴定,法院指定有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

 6、绿卡(carte de résident permanent)出台,但有条件。新移民法规定,持有目前十年居留证的外国人,在该证到期之后,可以申请长期居留(期限不定),但是对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的人除外,而且该外国人还要符合关于外国人融入法国社会尤其是法语水平的标准。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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