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解读

发布时间:2008-2-27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公派留学开始报名需缴纳500元评审费

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开始网上申请

此次共有12000个名额截止日期为3月20日最大规模公派留学开始报名

要缴500元评审费选拔将在4至6月份进行有关负责人提醒不要超龄和重复申报

从20日起,“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正式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到3月20日。

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有关负责人,请其介绍了申请公派留学的条件和报名流程,并指出了以往报名申请时较容易出现的问题。

特点:此次规模历年最大

据了解,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和专项出国留学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2008年最大的特点,就是扩招了如此多的人数,使得2008年的公派留学成为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从2008年开始增设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是这次公派名额增加的原因。

199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刚成立,第一年招收公派留学时只有2000个名额,2008年是第一年的六倍。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派留学生留学期限为3月至4年不等。国家优先资助的学科和专业领域为能源、农业、制造、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条件:硕士生不超过30岁

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都可以申请。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暂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的申请。

另外,已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第二学年或以上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龄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岁、高级研究学者不超过55岁

报名:要缴500元评审费

公派留学报名流程

1.看资格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2008年选拔简章(网址www.csc.edu.cn/gb/),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查指南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要申请的项目

3.网上报名登录国家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csc.edu.cn/gb/apply.htm),填报申请表

4.备材料准备申请材料

5.缴费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互换项目签约院校)提交申请材料,缴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以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为例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为

1.申请表主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4.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5.在读证明

6.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联合培养计划(双方导师签字)

7.成绩单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获件(也可不附)

10.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学校留存)

专家提醒:不能重复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有关负责人提出了以下三方面去年申报时较容易出现的错误,提醒大家注意,防止再犯同样的错误。

1.超龄申报,重复申报,已录取人员再次申请,申请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等

2.邀请信过期

3.即将毕业博士申请联培(无学校证明推迟毕业),在读硕士申请联合培养

选拔:将会在4-6月份进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选拔时会侧重单位和学校的推荐。

选拔将会在4-6月份进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录取结果在2008年5月份公布;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结果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北南欧地区)的录取结果在2008年7月份公布。其他项目的录取结果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留学人员将从9月份起陆续派出。(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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