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来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与个性发展,强调教育权利的均等,坚持教育行政管理的地方分权,因而在美国既不举行严格意义上的全国高校入学统一考试,也不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的高校招生制度。总体上看,美国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属于一种由校外考试机构主办入学考试、由高校从多方面独立衡量录取新生、以基准淘汰型招生政策为主体的考试选拔制度。近年来,美国高校招生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校外考试机构主办考试
美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校的入学考试业务均由校外考试机构承担。目前,美国高校入学考试主要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和美国高等院校测验中心(ACT)两家民间机构主办。
这两家考试机构都是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机构,专门为中小学、高校、专业社团和政府机构提供教育评价服务,高校也承认并将其考试结果列为重要的入学条件之一。美国现行的高校入学考试主要有3种,分别是由ETS编制的学习能力测试(SAT)和学业成绩考试(AT)、由ACT编制的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CT)。
实行三种高校招生政策
美国一直崇尚个人能力、机会均等和地方分权的三大教育原则,这使得各洲招生制度差异很大,各高校都有自己的特殊招生政策。但从总体上看,美国目前实行3种基本的高校招生政策:(1)著名的综合性大学、私立大学和州立大学实行选拔型招生政策。这类大学的入学选拔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学校为了确保一流的科研和教学水准,对申请入学的考生要进行相当严格的选拔,要求新生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和学习能力,因而新生入学后的淘汰率也较低。(2)一般的综合性大学、四年制高校以及私立大学、州立大学实行基准淘汰型招生政策。
这类高校只对考生进行一般性、不严格的选拔,凡满足基本入学条件者大多能被接纳,但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根据要求对那些不够水准的学生进行逐年淘汰。这是美国高校招生的主体。(3)二年制社区学院实行开放型招生政策。这类高校向所有具备高中毕业水准或同等学历的申请者开放。
自主选拔和录取新生
美国高校在招生录取上拥有很大的独立自主权,对新生的入学选拔一般都采用综合评价方法,从多方面来衡量、选拔和录取新生,而不仅仅是看考生在某次考试中所取得的成绩。这是美国高校在选拔录取制度上的典型特征。
一般而言,美国的高等学校在选拔和录取新生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1)中学课程和学业成绩。(2)大学入学考试的成绩。(3)入学申请书和推荐信。(4)面试成绩。(5)大学招生中的特殊标准。
加大统一考试力度
美国没有统一规定的中学教学大纲、教科书和中学毕业考试要求,也缺乏由国家组织的全国性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在全国范围影响最大的两项大学入学考试---SAT和ACT由民间考试机构举办,且由于考试要求不同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同,很难从大学入学考试这一出口保证中等教育质量。而唯一在全美举行的全国教育评价测试(NEAP),因为参考人数很少,且多为自愿性质,对中等教育质量的杠杆作用也非常有限。这种没有统一要求和衡量标准的考试制度,导致美国中等教育质量严重下滑。为了遏制这种状况,从老布什政府到克林顿政府,再到今天的小布什政府,都力图通过教育改革建立可以表明全美学生学习内容和水平的全国统一教育标准,并实行统一考试以检查学生是否学完了统一课程和达到了教育标准。在建立全国教育标准和统一考试的同时,各州为了解在校生学习情况及统一中学毕业标准,也对以往由学校或学区分散进行的中学毕业考试加强了统一要求,并实行州际统一考试。
革新SAT考试内容
SAT包括SAT综合考试和SAT单科考试(SATII),考试内容包括数学和语言两部分。但SAT综合考试以一次学术能力考试定终身的弊端日益暴露,而它基本维持不变的考试内容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声讨。
美国人认为,原有的SAT综合考试本来是测查学生的学术能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全部采用选择题的考试形式导致了考生的死记硬背,不能有效地考查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更不能测查出学生的创造能力、表达能力和求异思维能力。为了突破SAT的这些局限,美国于2005年取消了长达80多年之久的老SAT,在综合考试中取消了自1926年以来一直被认为是测定智商高低的逻辑类比问题,取而代之的是“批判性阅读”,在标准英语部分增设了单独记分的写作部分,原来的数学部分去掉了数值比较部分,新增了高等数学的基本内容,并增加了自由应答题,由此形成数学、批判性阅读和写作三足鼎立之势。总体上看,新SAT增加了一个写作与语法板块,每个板块仍占800分。此外,新SAT还增加了数学的难度,取消了词汇板块中令人讨厌的“类比”部分,用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取而代之。这样,新的SAT综合考试提高了考试的难度,增加了可检测性,更能促进学校按照教学大纲,实施教书育人的强国教育计划。
可以预知,今后美国仍将继续增加考试内容,提高考试难度;推出启发式测验和论文式测验等新的考试方法,力求全面考查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改革高校入学制度,提高入学机会的公平性;改革考试服务公司,消除商业性考试的消极影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李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