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互认学历 进一步深化两国之间留学生交流

发布时间:2008-5-29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在两国首脑会晤后,中韩两国元首共同出席了科技、教育、司法等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本科可直接插班

中国教育部5月27日还和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签署了承认中韩两国高中教育及学历的谅解备忘录,两国之间的留学生交流有望进一步深化。

谅解备忘录内容包括韩国完全承认来韩留学的中国人的高中学历。中国大部分地区采用“6-3-3”学制(小学六年、中学三年、高中三年,共12年),与韩国相同,但部分省市采用“6-3-2”学制(共11年)。因此,接受11年学制教育的中国学生要想到韩国留学,就必须在中国大学学习一年,学满12年后才可以在韩国大学就读。但通过此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接受11年学制教育的中国学生今后也可直接报考韩国大学,而无需额外接受教育。

此外,谅解备忘录还规定,正在中国上大学或取得学位者可以在韩国本科班插班入学,而正在中国攻读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者则可以报考韩国硕士班和博士班,或插班入学。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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