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被拒签,能和银行有什么关系?沈阳姑娘穆怡(化名)认为有很大关系:我就是因为银行给开的存款证明不规范,才被拒签的。为此她把银行告上法庭。
想要留学日本三次被拒签
2004年,小穆中学毕业后一心想留学,“考虑到生活习惯,决定到日本。而且离家也近。”为此,她先到外语学校学习了语言。
感觉自己的能力已经达到了出国的要求,小穆进行了留学申请。按照要求,出国留学需要有存款证明。“我妈正好有建行的卡,就到和平区中山路的那家建行存了24000美元。”这份存款证明和小穆的其他材料一起交了上去,不过这次小穆被拒签了。“咱得实话实说,这次被拒签和银行没关系,是我的外语学校出的证明有问题了。”
半年后,小穆又一次提交了留学申请。这次,她又被拒签了。第三次,当她又被拒签之后,对方告诉她,她已经不能再申请到日本了。看着自己手里的东京国际日本语学院出具的《不交付理由书》,前后折腾了近3年的小穆哭了。
存款证明不可信?状告银行
在这份《不交付理由书》中,小穆被拒签的理由是银行存款证明书不可信。“我那钱一分不差地存到了银行里,存款证明书也是银行给我开的,怎么能不可信?但是人家就是因为这拒签我的!”想不明白的小穆把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给自己办理去日本留学的签证,并赔偿没有如期出国留学造成的19000元人民币损失。“我们认为问题出在后两份存款证明上,第二份中,存款证明的签名不是有权签发人写的,是别人代签的。而第三份证明只加盖综合业务公章,不是存款专用章。这么不规范的证明,日本方面当然不认了。”开庭时,小穆表示。
对此银行方面表示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存款证明必须加盖存款专用章,据省行文件的规定,是可以加盖营业网点公章的。
法院驳回了小穆的起诉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穆一方在银行存入美元,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双方就此建立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不过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小穆提供的日本出具的学校信函及不交付理由书属在境外形成的证据,没有经过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没有证明力。
如果小穆的拒签文件经过了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那么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昨日(11月9日)记者采访了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张俊明律师:“也不见得,现在主要是因为关于存款证明没有一个固定的规范的模式,所以人家认为不可信。我建议拿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后,当事人先对其进行公证。这样能够增加证明的可信度。 ”
律师提醒,由于目前存款证明没有统一的格式,建议对银行开具的证明先进行公证。(隋冠卓)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