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本科申请通常有三种情况:
1、早决定(Early Decision,简称ED)
2、早行动(Early Action,简称EA)
3、常规申请(Regular Application,简称RA)。
其中早决定和早行动通常统称为早申请,申请程序上,“早行动”和“早决定”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早决定”被录取后就必须前往学校注册,“早行动”被录取后可去可不去,通常中国学生选择的以“早决定”方式居多。
“早决定”顾名思义就是提早决定申请和入读的学校,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同时提交一份Early Decision Agreement(早决定协议),核心内容是:申请者同意在提供“早决定”选择的学校中,仅申请一所作为首选院校,一旦获得该校录取,将取消其他学校的录取结果并且不再增加申请学校。
就同一所学校来说,学生在一个申请季节里,只能选择一种申请方式申请一次,即选择了早申请,就不可以选择正常申请。很多在“早决定”中获得理想结果的同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使得越来越多的优秀学生注意到了这一申请方式,并且都争取充分利用好这个机会,不过并非所有学校都提供“早决定”申请方式。
另外,“早决定”并非因为申请得早而增加获得奖学金的机会,有些学校甚至会明确指出不提供奖学金给“早决定”申请者。“早决定”申请的截止时间各校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申请者会在“早决定”申请截止后六周左右的时间内获得录取结果通知。
申请者如果能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供基本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可以考虑“早决定”。如果申请者清楚自身定位,有着明确目标学校,“早决定”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以便更充分地利用这些时间完成其他事情。做“早决定”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尽早知道录取结果,对于一些希望留学和高考两手抓的学生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如果申请者非常确定只要自己被所申请的学校录取了,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offer,前去就读,也可以考虑做“早决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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