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B类签证可申请延期往来频密可能拒签

发布时间:2007-12-2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问:持B类签证来美,入境时被批准停留三个月,可否申请延期,最多可延多长时间?若离境三个月后再回来可以吗?听说就算持多次往返有效的签证,若入境太频繁,移民局可拒入境,是否如此?若同时申请签证延期及转换其它签证可以吗?

答:B类签证也称访问者签证(VISITORS VISA),细分下来,B1签证是商务访问类别,B2签证是旅游者类别。B1签证允许持证者以商务活动在美国逗留,但不能在美国受雇用,也不能自己经营公司,简单地说就是不能做“常规”的工作,持证者的活动应当局限于投资、购物、参观考察、洽谈业务,或代表美国境外公司从事合法的活动。B2签证允许持证者在美国旅游,但不能在美国从事任何与商业有关的活动。当然,购买个人或家庭消费品不在此限制之列。

一般说来,B类签证最多可以在美国逗留半年,有时候B1签证可以允许逗留一年,持B类签证入境是可以将停留期申请延长,比如说若开始的停留期是三个月,可获延长三个月至半年,但必须移民局批准及在逗留期到期前提出申请。

对那些持B2类旅游签证反复进入美国、或入境时间太接近以及长期逗留美国的人,海关人员可能会怀疑入境者的意图,以及与签证意图有违背,持证人往往最终会受到各种限制,甚至有可能被拒绝入境。一般来说,在离境后半年或一年后再来美,受到海关人员怀疑的机率则减小很多。   

因为同样的原因,一般不鼓励持证人同时进行延期申请及转换签证申请,如要这么做,可考虑先申请延期,再申请转换签证,但若延期申请被拒,而签证过期后想再转换签证也是很难办理的。故此申请转换签证最好在逗留期到期前提出。

持B类签证有一次入境的,也有多次入境的。给申请者一次入境还是多次入境,完全是由使领馆决定。申请B类签证也需要经过面试,任何流露出想滞留美国,或引起签证官这类怀疑,都会被拒签。实际上,第一次申请商务签证的审查都很严,拒签率很高。但如果如果有过持商务签证进入美国按时归国的经历,以后申请时审查会宽松些。但是对那些过于频繁进出美国的商务签证者,签证官也会怀疑。

另外有必要提醒持B签证来美就学的人,此类签证不能直接入学,入境后必须申请转换F学生签证,批准后才能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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