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出国留学签证常见误区

发布时间:2013-12-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一.出国留学生必须有60万元人民币存款

留学加拿大大使馆并没有对担保金额做出明确规定,但是要求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够支付留学生在加拿大读书期间所有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

二.资金担保并非总金额足够多即可

相较于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馆对担保金的要求关键不在额度的多少,而在于历史长短和来源的合理性。虽然现在大使馆不再要求担保金必须有18个月的历史,但是除了需要证明担保金不是为留学而临时拼凑出来的,担保人还要有足骨的证明,说明其存款与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请人真的有经济实力,但是却没有长期的存款,那么只要给予详细的、令人相信的届时也是可以让签证有很大通过几率的。

    三.用贷款或抵押款作担保

    加拿大留学签证担保金通常只有一种方式即银行现金存款,而不接受贷款或抵押款等其他方式作担保。另外如果申请人的理财产品时保本的,那就无须变现,直接可以用作担保金。

    四.不是家里有钱就一定可以获得加拿大学生签证

    加拿大在招收留学生时是很注重学生质量的,因为很多出国留学生最终会选择留在加拿大成为其社会的一份子,所以加拿大签证官更倾向于接收那些有素质、能力突出的好学生,即便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较差。

    五.不是所有的签证都需要面签的

    目前加拿大采取的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一般会在1-1.5个月的时间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有三:一是拒签,在护照上盖章,然后附上拒签信息告知理由;二是通过将签证贴在护照上,寄送给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谈,即申请者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因此不是所有的签证都需要面谈,而是在申请人的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等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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