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从“科教兴国”到“人才强国”,“人才”已被我们这个奔着“伟大复兴”的民族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当然,“科教兴国”也罢,“人才强国”也罢,最终还要“依法治国”。以此次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宪为标志,我们能真切地感觉到如今的中国更加注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味道。
由此,我们不由得想到了近些年全国“两会”都颇受代表委员关注的“两高”报告。代表委员们之所以对此格外关注,而且“两高”报告确实之所以也不如其他报告那样获得高票通过,就在于我们这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和平崛起的大国”,在“法治”方面确实还差强人意。
终于听到“两会”上一种以往没有或以往没那么强烈的声音:“依法治国”也要靠人才。如果说,“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最终要统一到“依法治国”;那么,“依法治国”则要靠“科教”和“人才”来“兴国”和“强国”,也就是最终要靠“人才”来制法,靠“人才”来执法,所谓“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也。
于是我们很“职业习惯”地想到了法律界的“海归”。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曹建明,到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万鄂湘,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数不多的专职委员、本次修宪主要参与者之一信春鹰,还有可以说是如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的郑成思,以及第一个回国创办律师事务所的段祺华、拥有“海归”律师团队的君合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肖微等一干“海归”律师,当然也还会有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的那些我们最熟悉的从事法学教学科研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说,我们的视野里,我们的想像中,一下子“跳出”那样多的法律界“海归”。他们这些人,都是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学习和了解西方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后回国发展的。
我们就在想,也许这些人只是我国法律界人才之“沧海一粟”,也许这些人也只是我国“海归”人才之“沧海一粟”,甚至也许只是具有留学背景的法律人才之“沧海一粟”,但正是他们,引领了“海归”法律人才在中国“依法治国”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风气之先,从一个侧面也证实了“依法治国”最终还要靠“人才”来实现来解决的道理。
因为我们期盼着有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尽快充实到我国法律界,因为我们期盼中国的“依法治国”方略能更好地付诸实施,还因为我们一直格外青睐“海归”相信“海归”,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期盼更多的“海归”加入到我们的“依法治国”事业行列中来。(文/徐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