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四类留学陷阱 别花冤枉钱

发布时间:2010-8-3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陷阱一:中介骗钱没商量

  第二次留学预警(留学预警[2003]2号)直接针对某些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它们模糊国外学校性质和资质,甚至推荐“野鸡学校”;巧取多收中介费用,使消费者白交了不少冤枉钱;虚假宣传误导当事人,作出种种国外情况的虚假承诺,侵害留学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陷阱二:留学成了编外生

  留学预警[2003]4号给盲目留学敲响了警钟。当时,法国东部某大学名下的语言培训中心有500名中国留学生,但中心只有接收350名学生的能力,所以校方将略有法语基础的学生安排在租借的场地由临时教师授课。租来的场地没有图书馆,不能上网,没有食堂,学生生活不方便,临时教师没有受过正式训练,教学水平不能保证。

  陷阱三:语言关成拦路虎

  第22次留学预警(留学预警[2004]9号),部分在澳大利亚悉尼地区的留学人员反映,他们参加当地语言学校或预科英语培训,在课程结束考核时却被学校故意判定为“未通过”而被“强留”在这些学校继续学习语言,延误了专业课程的学习。

  陷阱四:防范外国假文凭

  第30次留学预警(留学预警[2006]3号),在德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中文电子网络和其他方式兜售伪造的高校文凭,并有人上当。中国驻外使馆教育处也提醒留学人员不要上当。教育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外文凭的甄别和认证工作的力度。

 

文章:“警惕四类留学陷阱 别花冤枉钱”正文完
热点文章
在线咨询
 开始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