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材料一般出自有关单位,文字应规范、严谨,并加盖有效印章。申请者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学历、学位证明,主要是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2. 成绩单,成绩单是任何申请人都必须提供的,我国大专院校的成绩评定大多采用百分制,而美国则以采用等级制为多,其平均值通常用平均成绩点数(GPA)表示,因此,必须注明所采用的记分方法,最好能提自己在班级所排名次,现在,美国大多数学校都要求申请者通过ETS直接提供TOEFL或GRE成绩:
3. 财力证明;
4. 体检表和健康证明,一般应由指定级别的医院出具;
5. 学业(术)奖励和工作证明,一般学校尽管不作要求,但获得过奖励和有过实际工作经验的申请者,在录取时必定会得到优先考虑,这一点在申请助教、助研及奖学金时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