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教育制度,匈牙利人口 1030 万(1991 年),98%为马扎尔(匈牙利)族人。官方语言为匈牙利语。1948 年,议会通过学校国有化法,将各级各类教会学校收归国有。
1961 年颁布国民教育制度法,规定普及十年制义务教育,并确立新学制。幼儿园对 3岁以上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八年制学校为基础教育学校,实施初等教育和不完全中等教育。中等教育阶段设四类中学:以完成义务教育为目的的两年制补充教育学校、三年制初级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和中专(均修业 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高等学校。八年制学校及各类中学的前两年为义务教育。
大学本科 4年~5年,专科 2年~3年,经竞试,全国统一招生,毕业生自谋职业。随着教育事业和经济的发展,中等教育在结构和教学内容等方面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1985年,政府颁布学校教育法,重新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在中学阶段设三类学校:普通中学 4年,主要实施大学预备教育;中等专科学校 4年~5年,实施普通中等教育和专业教育,其中四年制中专培养技术员,五年制中专培养技师和工长;职业学校 3年,培养技工。19世纪 70—80年代,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大学多为 5年;师范院校实施双专业制,以适应复式教学的需要。研究生教育分两级:硕士与博士。大学拥有法律、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他学科学位均由科学院授予。
1990年, 基础教育、中等和高等学校入学人数分别占适龄人口的 94%、79%和 15%。教育行政管理分中央、县、乡三级。文教部为全国各级教育最高行政领导机构, 通过各级相应机构管理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筹集。学前、初等与中等教育经费由地方支付,高等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1991 年教育支出占中央政府支出的 3.3%,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