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生签证英文要求提高到雅思总分6分,或其他同等英文成绩;
若搭配语言课程,英文要求提高到5分,或其他同等英文成绩;
若搭配预科或其他衔接课程,英文要求为雅思5.5分,或其他同等英文成绩;
若只读语言课程,英文要求没有改变。
雅思总分6.5分(单项不低于5.5)或其他同等英文成绩;
英文成绩有效期由原本递交签证申请日期的3年内改为1年内,并且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在签证申请日期前1年内完成了英语语言测试;
香港或BNO护照持有者不受英文要求提高的影响,采用原有标准,即雅思总分6分(单项不低于5)。
另外,如果学生签证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豁免英文成绩的,也就是说,无需在签证申请中提供英语考试成绩的证据(ps:但移民局依然有权力要求申请人提供语言证明):
持有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或爱尔兰共和国护照的公民;
外交或国防资助学生或中学交换生 (AASES) 的申请人;
在澳洲的主要课程是中小学、英语课程(ELICOS)、研究型学士后课程、非英语授课的课程;
已在以下一个或多个国家/地区完成至少5年的英文授课学习: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南非或爱尔兰共和国;
在申请学生签证之前的两年内,在持有学生签证期间,在澳大利亚以英文授课完成(或是即将完成)澳洲高中教育证书、四级证书或更高等级学历。
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GTE)是申请学生签过程中重要的一步,学生在这一步中需要撰写个人陈述来证明自己是真实且为临时的学生。而随着移民局改革后,GTE在2024年3月23日起,正式改为Genuine Student(GS),新的 GS 用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问题取代了之前 300 字的个人陈述。
这次对于GTE的改革主要是为了帮助内政部更好地识别非真实学生,以往的GTE采用的陈述方式让一部分学生可以选择不提供一些不利信息或者模糊回答来规避拒签的风险,但是新的 GS 要求明确了签证申请的评估方式,将采用必答题的形式来识别学生。
新的GS将核心问题进行了细化,每个问题不超过150个英文单词,申请者必须一一作答,相对于之前的陈述,更不容易“糊弄”,但是移民官还是有自由裁量权,可以自行决定这些问题的答案相信与否,拒签的可能性也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