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相关法律规定,国际学生年龄低于所在地区的成年人年龄标准,必须在学校所在地有监护人。
如果父母或亲属在加拿大,可充当学生的法定监护人(guardian)。学生须和监护人居住在一起。经申请,教育局允许13岁以下学生与一位直系亲属同住,学生父母及该亲属须向教育局递交能证明双方关系的公证书。对于12岁以下的学生,一位父母须全天候陪同居住在加拿大,提供监管和照顾。
如果学生父母或亲属不在加拿大,学生家长可在学校所在地寻找委托监护人(custodian)。该监护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年满25岁以上,不要求一定和学生居住。
委托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是孩子在加拿大就读期间,父母授权其履行父母监护职责的人。学校报到、注册、选课、学校考勤、参加家长会、紧急情况、法律事务等,均可由其负责。在生活方面如遇到丢失物品、考驾照、看病、协调寄宿家庭需要帮助时,也可以寻求监护人的帮助。
办理监护人手续,家长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双方信息,在国内公证处办理监护人公证书。监护人以此出具监护人信,请当地律师公证,然后寄给学生家长。一般监护服务为一年,可根据需要每年延续。
多数学生家长会通过中介公司寻找监护人。实际操作中,一些监护人只负责提供监护信,用于申请学生签证。学生基本见不到监护人,更不能期望在需要时获得其帮助。对此,家长一定要问清楚,并通过书面文件确认。学生在入境前需将自己的联系信息告知监护人,以便其履行应尽义务。加拿大移民局会抽查,如果在学生入境后,监护人对学生情况一无所知,将面临严重后果。
公立教育局一般要求学生家长自行委托监护人,有的公立教育局(如约克公立教育局)则负责安排监护人,并出具相关监护文件(当然家长也可以选择自行委托监护人)。教育局统一安排监护人会有两种情况,一是教育局安排学校校长或老师做该学校所有学生的监护人,二是教育局统一找当地中介公司来安排。学生在交纳学费的时候,需要一同交纳监护费,每年800-1500加币不等。
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的几种选择:
一、学生父母在学校所在地的亲戚朋友
优点是:大家彼此熟悉,了解、更放心,沟通更便利,对孩子更加照顾体贴,收费便宜甚至不收费。缺点是:可能不专业,存在英语能力和经验等问题,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英语不好,学校通知看不懂,电话来听不懂,更不用说帮助选课或其他帮助了。学生初到加拿大,需要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需要耗费监护人不少时间精力,如果监护人工作繁荣,或者还有自己孩子需要照顾,容易成家庭矛盾或朋友矛盾。另外,有时监护人提供额外服务,是收钱还是不收钱?收多少?朋友间容易为此尴尬。
二、少数教育局为学生指定监护人
优点是:公立教育局有信誉,感觉放心,遇事可以直接和教育局协调。缺点是:很多教育局下属几十所接收国际学生的高中,监护人都由教育局管理层担任,一人可能担任上百名国际学生的监护人,国际学生几乎没有机会见到监护人,更不能期望在需要时获得其帮助。教育局规定,留学生遇到问题,须先找自己学校的管理留学生事务的老师,在老师认为必要时才可以联系监护人。学生距离18岁成年不足一年,教育局还是会收全年监护费。教育局指定的监护人全部讲英语, 多数中国家长与其存在语言交流障碍。
三、委托留学监护公司做监护人
优点是:专业公司经验丰富,专业度强,跟学校交流畅通,遇到问题能快速有效解决。更了解中国家长和学生情况,可以依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的监护服务,更加灵活有弹性。缺点是:中介公司存在良莠不齐和过度承诺的情况,需要家长详细了解和甄别。
如何找到一个可靠的监护人:
一、审查监护人的资格
加拿法律规定,一个人要受托成为监护人,必须由当地律师进行公证,律师在公证、出具监护人声明书时,要严格审查监护人的身份,确保监护人资格的有效性。由于申请学生签证需要监护人声明书,家长一定不要为办学生签证,找一个形式上的监护人。
二、关注监护人的选择过程
留学申请过程中,多数父母都把监护人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交给留学中介,如果中介公司不负责任,或对监护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就容易留下很多隐患。家长一定要认真关注监护人的选择过程。
三、清楚监护人的居住位置
监护人最好居住在孩子所在学区一定距离范围内,便于与教育局、学校、孩子、寄宿家庭之间的沟通,及时处理孩子的各种问题。
四、选择高素质的监护人
监护人必须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爱心,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要善于沟通交流,熟悉孩子教育和管理。家长和孩子应该和监护人充分沟通,彼此了解,明确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