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法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及法国高等教育署推出中国学生赴法留学申请新政策,不仅涉及申请材料要求的重申,更是对申请留学签证的时间做出新规定。
简历(法语或英语)成为所有法国留学申请者必须提交的文件。所有的验证报告须提交英文版本。
申请留学签证的学生可以最早于出发前六个月开始申请留学签证。
国内本科三年级在读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到法国公立大学的Licence 3或Licence 2学习。国内三年制研究生项目中的研二在读生和国内两年制研究生项目中的研一在读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到法国公立大学的Master 2学习。以上类型的学习项目,须通过“我要申请录取通知书”程序申请与国内就读专业相同的专业。申请此类项目的学生须提交国内高校教务处出具的知情同意书,说明学校知晓该生在国内就读期间赴法自由交换的情况。
申请人须提交近三年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须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合同一般页数较多,不作为可接受的证明材料。
法国高等教育署不接受通过ParcoursSup或Mon Master程序获得的录取通知书。特殊情况除外,例如正在法国就读的学生或一些选拔类的项目。
如果所申请的学习项目中部分或全部课程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须提交一份在有效期内的线下英语考试成绩单:IELTS «Academic»TOEFL «iBT»TOEIC «Listening Reading Speaking Writing»Cambridge «General and higher education »在国内高校参加全英语授课项目的学生,高教署接受申请人提交入学时所使用的以上类型的英语成绩单。申请材料中需有国内高校教务处开具的证明,说明该生在国内就读的项目为全英文授课。三
A-level:至少三门课程成绩,语音除外;
IB:6门课程大考成绩;
AP:至少4门AP课程考试成绩。
以上“高中生留学申请”要求适用于申请留学签证前的预签证程序,通过“我要申请录取通知书”DAP程序申请法国公立大学一年级(Licence1)的高三在读生在申请时提交高一与高二的相关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