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求

发布时间:2008-2-20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学生申请塞浦路斯学院的入学许可须由塞浦路斯教育部与入境局审批。在获得批准后,向塞浦路斯驻北京大使馆申请学生签证。学院将通知申请人有关到使馆签证面试的日期。学院在国内的招生代表在学生签证期间在大使馆尽可能的协助学生顺利获签。

大使馆办理学生签证的时段为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上午9点半至下午1点,前往使馆面签的学生须携带的材料如下:

1. 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公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成绩单原件,公证原件及复印件(MBA申请人需携带学士学位原件,公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附英文翻译)及复印件,存折或存单原件及复印件

3. 无刑事犯罪公证件及复印件

4. 有效的护照原件、复印件

5. 塞浦路斯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及复印件

6. 付款至塞浦路斯学院的证明(学费收据复印件)

7. 签证费(具体由大使馆统一定,约RMB104)

8. 两张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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