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生活,车很重要,不是人称美国汽车国家吗?在美国买个车很简单,也很便宜。
如果你有钱,你可以买新的奔驰,劳斯莱斯,宝马,美洲豹,如果你钱不多或者只是想买车简单的车代步,你可以买二手车,花几千、几百块钱,同样可以买到新旧不同程度的奔驰、宝马、奥迪,车是买了,很多事情也就一起来了。
刚到美国,那时候也没有决定自己最终在中国还是在美国生活。
考了驾照,我就买了一辆丰田车,从此,我们生活中又多了一种欢乐和烦恼。
喜欢一边开车,一边听音乐,特别是迪斯科音乐,晚上路上没车在高速路上会让人越开越快。有次晚上我在曼哈顿开往长岛的495告诉公里路风驰电掣般疾驶着,车面有一辆车,突然打开警灯,一闪闪跟上来。我没意识到是追我,我还是开得飞快,警察开得比我还快,开到与我平行时,警车里的警员示意我停车。我才回过神来。哦,原来是在追美女啊!
在美国,警察截停你的车,你停止后,得待在车里,不能下车的,手要放在警察能看得到的地方,如方向盘上。如果下车,警察以为你会去攻击他,他可以向你开枪。
我坐在车里,一副无辜的样子。警察说,看我开那么快,并不理会他们的警示,还以为我是逃犯,谁知道,看到我乃一位老老实实的华人。警察检查过我的驾照、保险等证件后告诉我:女士,你刚才的时速是95英里(相当于国内150公里)。我怎么一点不觉得快呢?
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纽约高速路上限速每小时55英里,即使你有时打打擦边球,开到65-70英里也就差不多了,如果没碰到警察,人们还是有人这样开的。
我只好说我有一个紧急采访,给他看车后座的摄像机,还很急的样子,完全一副工作舍生忘死的境界。结果,警察说再急也得注意安全,开那么快的速度,是应该扣至少几分。以示警告,就免扣分,但要罚款30美元。
那几年,每次来美国,停留的时间都很短,因为中国有我自己影视传媒的公司;每次来纽约这里,做一些电视节目拿回去播出,就走了。车就放在朋友那里。
有次,在中国大概待了6、7个月,我车的保险过期了,麻烦朋友把我的车牌交回交通局;结果,他们没交回去。
等我回到美国,我被告之,我已经被取消驾驶资格,我的驾照被吊销。
我去交通局,把我的车牌交回去了,但我买不了保险,因为车是我的名字,但我没有驾照。因此车也动不了。
要动车,我就去换驾照,换回来的驾照也是被限制的驾照,我被罚3个月不能开车。
换了驾照,我又被告知不能开那辆车,对于天天跑东跑西的我,那真是很残忍的事,严重地影响了我拍电视,每次出去拍东西。都要朋友帮忙,很不方便。
后来,一个朋友想了一个办法,让我把车转到一个人名下,是别人的车,我就可以开车了。
什么鬼法规!
于是,一个朋友的先生愿意帮我忙,我们一起去交通局办手续,我以送的方式,把车转到了他名下,他买保险,他可以开我的车。
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很方便也很危险。
如果他不想把车还给我,我没办法,因为我们已经办完手续,他拥有我的车是合法的。
在他那方面,如果我开这辆车,出了任何问题,他的保险费就会一直上升,他会交很多钱出去。但当时我们也没想那么多,因为他们家也在成都,离我公司办公室三、四分钟的路程。在中国时。他们就经常参与,上我的电视节目。
这样也好。有时,我出去拍电视时,他们也跟我一起去,做我的主持人,正好符合我的中英双语栏目,而他们家那个几岁的混血女儿,也成了我的儿童电视主持人,向国内我儿童栏目的观众介绍美国。
后来05年元旦开始,全职在报社上班,回中国就少了。办公室在曼哈顿,坐地铁比开车方便多了,对开车的兴趣就没那么大,也不需要开车了。
有个朋友借我的车开一个月,让我欣喜若狂,好像放大假一样的兴奋,再不用晚上调好闹钟,大清早就被铃声振醒,每晚睡觉都紧张,可以放放心心,轻轻松松睡大觉。
一个月以后,车还回来,幸福的日子又没了。
烦恼越来越重,差不多崩溃,每次在上被闹钟振醒,都恨得咬牙切齿,巴不得把这臭狗屁打发得远远的。
突然想起,两夫妻,离婚不成,为什么有时发生谋杀案?大概就是这种心情。
纽约的冬天又长,那段时间被折腾得很惨,有时候去外地出差,就要把车开到朋友家里“寄养”,本来有车是方便生活,结果我却得一大堆麻烦,出差回来,打的士去朋友家拿车回来。
终于有一天,有个朋友的朋友急着要车,我就连卖带送的把我的那辆只开了三万多英里,八成新的墨绿色丰田小车以2500美元的价格,打发出去了。
朋友的朋友为捡了便宜感激不尽;我为解决了麻烦高兴万分。
当时朋友很纳闷,买车的人没想到那么便宜,老是让她跟我联络,生怕我反悔不卖。
我为了早点摆脱烦恼,即使那么便宜,还生怕他不买。
一个急着嫁,一个急着娶,我们双方都着急,买卖一下子就成了。
朋友的朋友,先开走了我的车,好多天以后才办的手续。其实,当时要是他开着车出去干什么坏事,或者出了车祸,我的麻烦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