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留学是很看重出勤率的,如果出勤率不够则就必须被取消学生签证,澳大利亚教育联盟提醒学生即使到达澳大利亚也必须重视。
一、留学生学习期间的出勤率至少必须达到80%
在澳大利亚,如果留学生的出勤率达不到80%又无适当理由,则学生签证必须被取消,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要达到80%的出勤率,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以大学为例,澳大利亚大学每学期实际授课时间约为13周,一门课只要缺席3次,出勤率就低于80%。特别是许多学校点名多在上课开始的前10分钟内,错过了点名就变成了缺勤。在中国,大学课堂上不考查出勤率的情况非常普遍(即使考查了也很少产生实际作用),但在澳大利亚,出勤率不足是致命的,一旦出勤率出现问题,就要影响到学生签证,所以对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这方面法律的具体规定是这样的:
(一) 该留学生入学的学校在得知该生的出勤率不到80%后,必须向该生发出所谓的“第20条通知”(因依据澳联邦《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第20条出示该通知而得名),学校如果隐瞒不报则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制裁;
(二) 留学生在该通知出示日起的28天内必须本人持护照到移民部门报到;
(三) 移民官将与该学生面谈,要求其说明并出示导致出勤率不到80%的理由和证据,如理由适当,证据确凿,签证可以不予取消。如理由适当,证据不足,或理由不当加证据不足,则移民官必须取消其学生签证;
(四)如果该学生在第20条通知出示日起28天内没有到移民部报到,则该学生签证在第28天结束时自动被取消。
这里特别要请家长注意的是,由于是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使是私立的语言学校、高中、预科学校和学院也都必须要“依法办事”。据我们从移民部学生签证处了解到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在接到学校发出第20条通知后,其结果为所持有的学生签证被取消。
那么,要处理好出勤率的问题,除了保证按时上课外,还要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一旦收到第20条通知后必须马上引起充分重视,而不是等到签证取消后再去对待。因为什么是缺课的正当理由、什么不是缺课的正当理由,法律上都有详细的规定,必须了解清楚,有的放矢、胸有成竹地去见移民官。同样,什么样的证据有用,什么样的证据无用也有讲究。比如病假条,注册的西医出具的才有用,中医出具的病假条则常常没有任何作用。
第二,学生变更住址须及时告知学校。法律上,学生签证附有一个条件,该条件要求学生:
(一) 如该生是在海外拿到的学生签证,则必须在入境7天内将自己的住 址告知学校;
(二) 如变更住址,则变更后7天内须将新住址告知学校;
(三) 如变更学校,则在接到新的录取通知书7天内将变更学校事宜告知原入学的学校。